(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中 (略) (略) 年产16万吨氯化产品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6万吨氯化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云梦县盐化工产业园
工程概况:中 (略) (略) 投资30000 (略) 云梦县盐化工产业园“建设16万吨氯化产品项目”,项目占地147.6亩,新建厂房、仓库、罐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综合楼约5万平方米,产品包括主产2万吨/年苯*醇、5万吨/年氯化钙;中间产品3万吨/年氯化苄,及其他副产苯*醛、工业盐、次氯酸钠、盐酸、二苄醚、砖石添加剂等共6万吨/年。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苯*醇及氯化钙产品,二期建设氯化苄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联系人:蒋万虎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云梦县盐化工产业园 邮编:*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笋江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 (略) 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