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14-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关于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14-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14-4号地 (略) (略) 安岳县安岳大道9号锦玺公馆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2009.19㎡。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荒地、民居(2016年搬离)以及废弃生活区(2018年建设,2020年8月废弃)。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11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33号,2023.6.15)文件,岳114-4号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 (略) 对岳114-4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5月)情况,地块内现为林地、荒地、耕地、废弃生活区(未拆除),无人居住,无地下管线,耕地区域主要种植南瓜、土豆、丝瓜,地块内地势东、南、北高西北低。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地块未利用土地,属于林地环境,其利用历史有耕地、林地、荒地、民居(2016年搬离)以及废弃生活区(2018年建设,2020年8月废弃)。根据调查,历史上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仅使用农家肥和氮肥,不使用农药。废弃生活区为18年修建,主要用途为锦玺公馆小区建筑工人居住,为彩钢泡沫板结构,其中厕所、厨房和浴室为混凝土结构。2020年8月,因锦玺公馆小区停工,该工棚停止使用。据调查废弃生活区原本主要为工人居住使用,修建有厕所、厨房和浴室,厕所产生污水由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于农田施肥;洗浴用水由白色PE管引至工棚南方向5m处砖砌的废水收集池(硬化),食堂废水经潲水桶收集后由周边农户利用(喂猪),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地块外安岳大道上的统一的垃圾收集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11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33号,2023.6.15)文件(见附件二),评估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R),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为农村环境,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仅有废弃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存在,但已妥善处置;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内现场快检结果均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一、地块概况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114-4号地 (略) (略) 安岳县安岳大道9号锦玺公馆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2009.19㎡。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林地、荒地、民居(2016年搬离)以及废弃生活区(2018年建设,2020年8月废弃)。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11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33号,2023.6.15)文件,岳114-4号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 (略) 对岳114-4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5月)情况,地块内现为林地、荒地、耕地、废弃生活区(未拆除),无人居住,无地下管线,耕地区域主要种植南瓜、土豆、丝瓜,地块内地势东、南、北高西北低。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本地块未利用土地,属于林地环境,其利用历史有耕地、林地、荒地、民居(2016年搬离)以及废弃生活区(2018年建设,2020年8月废弃)。根据调查,历史上耕地主要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仅使用农家肥和氮肥,不使用农药。废弃生活区为18年修建,主要用途为锦玺公馆小区建筑工人居住,为彩钢泡沫板结构,其中厕所、厨房和浴室为混凝土结构。2020年8月,因锦玺公馆小区停工,该工棚停止使用。据调查废弃生活区原本主要为工人居住使用,修建有厕所、厨房和浴室,厕所产生污水由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于农田施肥;洗浴用水由白色PE管引至工棚南方向5m处砖砌的废水收集池(硬化),食堂废水经潲水桶收集后由周边农户利用(喂猪),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地块外安岳大道上的统一的垃圾收集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岳11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安自然资规条〔2023〕字033号,2023.6.15)文件(见附件二),评估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GB50137-2011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R),对照GB36600-2018为第一类用地。
四、调查情况
本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为农村环境,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仅有废弃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存在,但已妥善处置;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内现场快检结果均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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