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资金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资金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各设施主体: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设施农业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农发[2023]60号)文件精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并农财[2023]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设施农业发展,确保 (略) 级财政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主体及规模
1.扶持主体:我县新建日光温室、全钢架大棚或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户等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已在“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摸底统计”中上报的项目和带动性强的项目,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带动脱贫户增收项目。(已享受过2021年、2022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省级专项 (略) 、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主体不在此次扶持范围)。
2.项目规模:新建日光温室、新建全钢架大棚、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连片室内面积均需不低于5亩。
二、项目要求
1.土地性质: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手续。
2.使用要求:项目扶持的设施投入使用后,原则上不得转变农业种植用途;设施失去使用功能或经营主体无继续经营意向的,要及时改造修整恢复使用或拆除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不得出现闲置现象;严禁出现“大棚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的现象。
三、扶持内容及标准
坚持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改造面积和规格必须同时达到要求,投资额度必须大于补助金额, (略) 级补助资金的,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扶持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土建工程、材料设备、配套系统、小型园艺机械等购置完善等。扶持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日常经费、土地整理、车辆购置等支出。
(一)新建日光温室
1.补助标准
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全钢架温室、连栋温室、食用菌菇房(棚)和覆被式(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配备卷帘机、保温被等,含天桥式)大棚,每亩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面积计算方法
(1)日光温室
长度:东墙内径至西墙内径之间距高(米)。
宽度:后墙内径至前屋面骨架外径之间的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2)连栋温室、食用曹菇房(棚)、覆被式大棚
长度:棚纵向两端骨架(墙)外径间距离(米)。
宽度:棚横向两端骨架(墙)外径间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
3.补助环节(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同)
(1)建设环节:墙体建造、骨架、棚膜、保温被、卷帘机、食用菌床架、温控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享受过农机补贴的不在补助范围,下同)、补光灯、水肥一体化、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设备购置;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二)新建全钢架大棚
1.补助标准
主要用于春、秋季蔬莱、水果等农业生产,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0.8万元。
2.面积计算
长度:棚纵向两端骨架外径间距离(米)。
宽度:棚横向两端骨架外径间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
3.补助环节
(1)建设环节:大棚骨架、棚膜、卷膜器、食用菌床架、遮阳网、降温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水肥一体化、自动喷雾等设备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莱、水果等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三)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1.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应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用于正常蔬菜、水果等生产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2.面积计算
长度:东墙内径至西墙内径之间距离(米)。
宽度:后墙内径至前屋面骨架外径之间的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3.补助环节
(1)建设环节:墙体加固维修,棚膜、骨架、保温被更换,温控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开始,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项目建设完工后,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扶持资金。
五、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示后下达方案,各实施主体可按照程序申报,于10月--11月底3前提交乡镇同意申请表和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和方案实际来确定实施主体并予以批复,各实施主体按照招标程序选择中标单位,条件具备后开工实施;实施工程需要监理单位全程监理,项目竣工后,需具备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扶贫带贫收入印证票据、项目验收报告后才可进行资金拨付。
六、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财政总补贴资金16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资金补充,要求每10万元财政补贴款带动1个脱贫户或者边缘户,保证其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0.8万元。本项目新建日光温室200亩,每亩补助3万元;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100亩,每亩补助0.8万元;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460亩,每亩补助2万元。
七、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阳曲县 (略) 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项目(设施农业)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志刚担任,组员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指导各乡镇及村级组织加强对域内项目的管理,禁止出现闲置及“大棚房”现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可形成固定资产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建立联农带农联结机制。跟进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确保脱贫户、边缘户增收。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各实施主体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以及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招投标施工,聘请监理人员做好施工监理,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撰写项目工作报告和阶段总结。
(三)抓好督导服务
加强项目建设责任制管理,强化检查指导,开展多层次的督导服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实地进行全程跟踪。
(四)严格管理,确保效益
按照相关要求,严格使用项目财政资金,切实加强项目预算与财务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和保存项目档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把好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三道关。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各乡镇、各设施主体: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设施农业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农发[2023]60号)文件精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并农财[2023]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设施农业发展,确保 (略) 级财政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主体及规模
1.扶持主体:我县新建日光温室、全钢架大棚或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户等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已在“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摸底统计”中上报的项目和带动性强的项目,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带动脱贫户增收项目。(已享受过2021年、2022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省级专项 (略) 、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主体不在此次扶持范围)。
2.项目规模:新建日光温室、新建全钢架大棚、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连片室内面积均需不低于5亩。
二、项目要求
1.土地性质: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手续。
2.使用要求:项目扶持的设施投入使用后,原则上不得转变农业种植用途;设施失去使用功能或经营主体无继续经营意向的,要及时改造修整恢复使用或拆除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不得出现闲置现象;严禁出现“大棚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的现象。
三、扶持内容及标准
坚持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改造面积和规格必须同时达到要求,投资额度必须大于补助金额, (略) 级补助资金的,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扶持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土建工程、材料设备、配套系统、小型园艺机械等购置完善等。扶持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日常经费、土地整理、车辆购置等支出。
(一)新建日光温室
1.补助标准
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全钢架温室、连栋温室、食用菌菇房(棚)和覆被式(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配备卷帘机、保温被等,含天桥式)大棚,每亩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面积计算方法
(1)日光温室
长度:东墙内径至西墙内径之间距高(米)。
宽度:后墙内径至前屋面骨架外径之间的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2)连栋温室、食用曹菇房(棚)、覆被式大棚
长度:棚纵向两端骨架(墙)外径间距离(米)。
宽度:棚横向两端骨架(墙)外径间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
3.补助环节(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同)
(1)建设环节:墙体建造、骨架、棚膜、保温被、卷帘机、食用菌床架、温控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享受过农机补贴的不在补助范围,下同)、补光灯、水肥一体化、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设备购置;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二)新建全钢架大棚
1.补助标准
主要用于春、秋季蔬莱、水果等农业生产,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0.8万元。
2.面积计算
长度:棚纵向两端骨架外径间距离(米)。
宽度:棚横向两端骨架外径间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
3.补助环节
(1)建设环节:大棚骨架、棚膜、卷膜器、食用菌床架、遮阳网、降温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水肥一体化、自动喷雾等设备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莱、水果等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三)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1.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应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用于正常蔬菜、水果等生产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2.面积计算
长度:东墙内径至西墙内径之间距离(米)。
宽度:后墙内径至前屋面骨架外径之间的距离(米)。
面积=长度×宽度+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3.补助环节
(1)建设环节:墙体加固维修,棚膜、骨架、保温被更换,温控系统等。
(2)生产环节: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开始,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项目建设完工后,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扶持资金。
五、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示后下达方案,各实施主体可按照程序申报,于10月--11月底3前提交乡镇同意申请表和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资金分配和方案实际来确定实施主体并予以批复,各实施主体按照招标程序选择中标单位,条件具备后开工实施;实施工程需要监理单位全程监理,项目竣工后,需具备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扶贫带贫收入印证票据、项目验收报告后才可进行资金拨付。
六、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财政总补贴资金16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资金补充,要求每10万元财政补贴款带动1个脱贫户或者边缘户,保证其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0.8万元。本项目新建日光温室200亩,每亩补助3万元;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100亩,每亩补助0.8万元;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460亩,每亩补助2万元。
七、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阳曲县 (略) 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项目(设施农业)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志刚担任,组员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指导各乡镇及村级组织加强对域内项目的管理,禁止出现闲置及“大棚房”现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可形成固定资产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建立联农带农联结机制。跟进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确保脱贫户、边缘户增收。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各实施主体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以及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招投标施工,聘请监理人员做好施工监理,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撰写项目工作报告和阶段总结。
(三)抓好督导服务
加强项目建设责任制管理,强化检查指导,开展多层次的督导服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实地进行全程跟踪。
(四)严格管理,确保效益
按照相关要求,严格使用项目财政资金,切实加强项目预算与财务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和保存项目档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把好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三道关。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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