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集年产6万TEU特种集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宁波中集年产6万TEU特种集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4号)的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本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中集年产6万TEU特种集装箱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仑港综合保税区扬子江南路26号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13.69万美元(约2000.6万元),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改建、生产线改建和环保治理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新建项目位于宁波中集原16万TEU/年干货集装箱生产线的闲置车间,型材冷工工序、型材打砂工序和型材喷漆工序与26万TEU/年的数字化车间共线,并对标箱和特箱共线的预处理工段配套环保设备进行技改,整箱焊接、整箱打砂、整箱涂装和完工等工序利用车间内原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TEU的特种箱的生产能力。
辅助设施主要有油漆仓库、五金及配件仓库、木材库、空压站、设备维修、冷却水系统、变电站、成品待检和贮存区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表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 敏感点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备注 | |
环境空气 | 大碶街道 | 先锋村 |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 | 总户数320户,常住人口872人 |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 SW | 570 |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
林头方村 | 总人口817人 | SW | 1200 | |||||
莘岙村 | 总户数331户,常住人口846人 | SW | 2200 | |||||
灵岩社区 | 常驻人口6000余人,流动人口5700余人 | SE | 760 | |||||
邬隘村 | 总户数651户,常住人口1661人 | SE | 1080 | |||||
湖塘村 | 总户数803户,常住人口2200余人 | SE | 1200 | |||||
金泉社区 | 总户数2620户,常住人口8171人 | SE | 1900 | |||||
新安村 | 总户数456户,常住人口1200余人 | SE | 2060 | |||||
石湫村 | 总户数640户,常住人口1311人 | SE | 2980 | |||||
高田王社区 | 总户数3912户,常住人口13000余人 | E | 2510 | |||||
俞王村 | 总户数319户,常住人口812人 | E | 2670 | |||||
横杨社区 | 由前宋、老贺、王隘、派舍提香、荣安花园、甬江家园一期、二期和海天三村组成,常住人口1088人 | SE | 2160 | |||||
周隘陈村 | 总户数460户,常住人口1200余人 | SE | 3300 | |||||
芦山村 | 总户数539户,常住人口1455人 | SE | 3300 | |||||
依山村 | 由前徐、姜桐岙、陈山新村三个自然庄组成,总户数504户,常住人口1213人 | NE | 2000 | |||||
富春社区 | 常住流动人口约9800人 | NE | 2200 | |||||
富春花园二期 | NE | 2100 | ||||||
白领公寓 | NE | 2300 | ||||||
江家山村 | 总户数192户,常住人口454人 | NE | 2720 | |||||
剡岙村 | 总户数251户,常住人口553人 | NE | 2850 | |||||
兴岙村 | 总户数121户 | NE | 2860 | |||||
顾家 | / | NE | 3340 | |||||
地表水环境 | 沿山大河 |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 西侧紧邻 | / | |||
纳污海域 (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 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标准 | (略) 近岸海域四类区 | 北侧8300m | / | ||||
地下水环境与环境风险 | / | 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执行GBT14848Ⅳ类标准 | /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 | 声环境3类功能区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预测因子为PM10、NO2日均贡献最大值,二*苯、非*烷总烃1小时贡献最大值均未超过100%;且未出现本项目厂界之外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出现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
(2)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经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IBC罐清洗废水、检验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会对岩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产生较大的冲击,故本项目废水进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
企业现状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噪声后亦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中的废包装板、含油废布、无损坏的水性漆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板和无损坏的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含油废布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油性废漆渣、原料包装废物(废封胶桶、废油漆桶、废水性漆桶、油漆桶内废塑料薄膜)、废机油等;水性废漆渣和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定性为一般固废,但在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只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厂区内的油性漆、稀释剂、各类水性漆、天然气、润滑油、*炔、等,经预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完善,危险性可控,并能够确保各系统对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在厂区内。同时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类型 | 生产线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治理措施 |
废气 | 集装箱生产线 | 型材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1#、2#、5#型材喷砂线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4#型材喷砂线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整箱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烟罩收集、共设34套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整箱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4套治理系统进行整改,采用滤筒过滤除尘工艺进行处理,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喷涂废气 | 颗粒物 | 经各自喷涂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排放 | ||
加热炉废气 | NOx | 经各自烘干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排放 | ||
预处理型材废气 | 二*苯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漆雾净化器除漆雾后,再经RTO直接焚烧工艺处理,经22m排气筒排放 | ||
*酸*酯 | ||||
非*烷总烃 | ||||
二次富锌底漆喷漆废气、富锌烘干废气、喷标喷漆和晾干废气, | 二*苯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漆雾净化器除漆雾后,再经转轮浓缩+RTO直接焚烧工艺处理,经30m排气筒排放 | ||
*酸*酯 | ||||
非*烷总烃 | ||||
大烘房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汇合至二次富锌和喷标废气排气筒排放 | ||
中层和内面喷漆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
外面漆喷淋和沥青漆预喷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中内烘干、冷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冷却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一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中内外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
沥青漆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漆渣干化车间 | 漆渣干化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真空系统冷凝,通过水箱循环水吸收,最终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 |
危废车间 | 危废车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集中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汇总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
废水 | 水喷淋处理系统废水 | COD | 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工艺处理,50%废水进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喷淋 | |
IBC罐清洗废水 | COD | |||
检验废水 | SS |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 | ||
初期雨水 | COD、SS、石油类 | 厂房东南侧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堆场初期雨水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 ||
固废 | 整箱喷漆车间 | 水性漆废漆渣 | 待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 | |
辊涂车间 | 油性漆废漆渣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
喷标车间 | 油性漆废漆渣 | |||
机加工 | 废机油等 | |||
原料包装 | 废封胶桶、废油漆桶、废水性漆桶 | |||
原料包装 | 废包装板 | 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 ||
水性漆桶 | ||||
污水处理站 | 脱水污泥 | 待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 | ||
设备维修 | 含油废布 | 委托相关单位处理 | ||
日常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其他 | 风险事故 | / | ① 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②严格按照废气处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计的去除率效率。③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会导致烟尘排放量大大增加,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及时更换,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的部分区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7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单位 | 宁波 (略) | 浙 (略) (略) |
通讯地址 | (略) 北仑港综合保税区扬子江南路26号 | (略)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149号 |
邮编 | * | * |
联系人 | 林工 | 毛工 |
电话 | 0574-*(工作日8:30-16:30) | 0574-* |
传真 | 传真:0574-* | 0574-* |
电子信箱 | Chao.*@*imc.com | *@*xhky.com |
宁波 (略)
2023年10月2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4号)的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本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中集年产6万TEU特种集装箱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仑港综合保税区扬子江南路26号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13.69万美元(约2000.6万元),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改建、生产线改建和环保治理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新建项目位于宁波中集原16万TEU/年干货集装箱生产线的闲置车间,型材冷工工序、型材打砂工序和型材喷漆工序与26万TEU/年的数字化车间共线,并对标箱和特箱共线的预处理工段配套环保设备进行技改,整箱焊接、整箱打砂、整箱涂装和完工等工序利用车间内原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TEU的特种箱的生产能力。
辅助设施主要有油漆仓库、五金及配件仓库、木材库、空压站、设备维修、冷却水系统、变电站、成品待检和贮存区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表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 敏感点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备注 | |
环境空气 | 大碶街道 | 先锋村 |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 | 总户数320户,常住人口872人 |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 SW | 570 |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
林头方村 | 总人口817人 | SW | 1200 | |||||
莘岙村 | 总户数331户,常住人口846人 | SW | 2200 | |||||
灵岩社区 | 常驻人口6000余人,流动人口5700余人 | SE | 760 | |||||
邬隘村 | 总户数651户,常住人口1661人 | SE | 1080 | |||||
湖塘村 | 总户数803户,常住人口2200余人 | SE | 1200 | |||||
金泉社区 | 总户数2620户,常住人口8171人 | SE | 1900 | |||||
新安村 | 总户数456户,常住人口1200余人 | SE | 2060 | |||||
石湫村 | 总户数640户,常住人口1311人 | SE | 2980 | |||||
高田王社区 | 总户数3912户,常住人口13000余人 | E | 2510 | |||||
俞王村 | 总户数319户,常住人口812人 | E | 2670 | |||||
横杨社区 | 由前宋、老贺、王隘、派舍提香、荣安花园、甬江家园一期、二期和海天三村组成,常住人口1088人 | SE | 2160 | |||||
周隘陈村 | 总户数460户,常住人口1200余人 | SE | 3300 | |||||
芦山村 | 总户数539户,常住人口1455人 | SE | 3300 | |||||
依山村 | 由前徐、姜桐岙、陈山新村三个自然庄组成,总户数504户,常住人口1213人 | NE | 2000 | |||||
富春社区 | 常住流动人口约9800人 | NE | 2200 | |||||
富春花园二期 | NE | 2100 | ||||||
白领公寓 | NE | 2300 | ||||||
江家山村 | 总户数192户,常住人口454人 | NE | 2720 | |||||
剡岙村 | 总户数251户,常住人口553人 | NE | 2850 | |||||
兴岙村 | 总户数121户 | NE | 2860 | |||||
顾家 | / | NE | 3340 | |||||
地表水环境 | 沿山大河 |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 西侧紧邻 | / | |||
纳污海域 (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 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标准 | (略) 近岸海域四类区 | 北侧8300m | / | ||||
地下水环境与环境风险 | / | 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执行GBT14848Ⅳ类标准 | /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 | 声环境3类功能区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预测因子为PM10、NO2日均贡献最大值,二*苯、非*烷总烃1小时贡献最大值均未超过100%;且未出现本项目厂界之外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出现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
(2)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经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IBC罐清洗废水、检验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会对岩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产生较大的冲击,故本项目废水进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
企业现状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噪声后亦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中的废包装板、含油废布、无损坏的水性漆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板和无损坏的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含油废布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油性废漆渣、原料包装废物(废封胶桶、废油漆桶、废水性漆桶、油漆桶内废塑料薄膜)、废机油等;水性废漆渣和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定性为一般固废,但在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只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厂区内的油性漆、稀释剂、各类水性漆、天然气、润滑油、*炔、等,经预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完善,危险性可控,并能够确保各系统对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在厂区内。同时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类型 | 生产线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治理措施 |
废气 | 集装箱生产线 | 型材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1#、2#、5#型材喷砂线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4#型材喷砂线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整箱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烟罩收集、共设34套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整箱喷砂废气 | 颗粒物 | 4套治理系统进行整改,采用滤筒过滤除尘工艺进行处理,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喷涂废气 | 颗粒物 | 经各自喷涂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排放 | ||
加热炉废气 | NOx | 经各自烘干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排放 | ||
预处理型材废气 | 二*苯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漆雾净化器除漆雾后,再经RTO直接焚烧工艺处理,经22m排气筒排放 | ||
*酸*酯 | ||||
非*烷总烃 | ||||
二次富锌底漆喷漆废气、富锌烘干废气、喷标喷漆和晾干废气, | 二*苯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漆雾净化器除漆雾后,再经转轮浓缩+RTO直接焚烧工艺处理,经30m排气筒排放 | ||
*酸*酯 | ||||
非*烷总烃 | ||||
大烘房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汇合至二次富锌和喷标废气排气筒排放 | ||
中层和内面喷漆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
外面漆喷淋和沥青漆预喷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中内烘干、冷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冷却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一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中内外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 ||
沥青漆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喷漆房、烘干房内的风机集中收集,干式除漆雾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 ||
漆渣干化车间 | 漆渣干化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真空系统冷凝,通过水箱循环水吸收,最终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 |
危废车间 | 危废车间废气 | 非*烷总烃 | 经集中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汇总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
废水 | 水喷淋处理系统废水 | COD | 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工艺处理,50%废水进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喷淋 | |
IBC罐清洗废水 | COD | |||
检验废水 | SS |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 | ||
初期雨水 | COD、SS、石油类 | 厂房东南侧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堆场初期雨水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 ||
固废 | 整箱喷漆车间 | 水性漆废漆渣 | 待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 | |
辊涂车间 | 油性漆废漆渣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
喷标车间 | 油性漆废漆渣 | |||
机加工 | 废机油等 | |||
原料包装 | 废封胶桶、废油漆桶、废水性漆桶 | |||
原料包装 | 废包装板 | 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 ||
水性漆桶 | ||||
污水处理站 | 脱水污泥 | 待集装箱行业危废鉴定前按危废管理、处置 | ||
设备维修 | 含油废布 | 委托相关单位处理 | ||
日常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其他 | 风险事故 | / | ① 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②严格按照废气处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计的去除率效率。③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会导致烟尘排放量大大增加,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及时更换,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的部分区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7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单位 | 宁波 (略) | 浙 (略) (略) |
通讯地址 | (略) 北仑港综合保税区扬子江南路26号 | (略)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149号 |
邮编 | * | * |
联系人 | 林工 | 毛工 |
电话 | 0574-*(工作日8:30-16:30) | 0574-* |
传真 | 传真:0574-* | 0574-* |
电子信箱 | Chao.*@*imc.com | *@*xhky.com |
宁波 (略)
2023年10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