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项目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
2023年10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项目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项目(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 项目) | (略) | (略) 管理局 | (略) (略) | 项目 (略) 桐城街道柯岭村下楼自然村麻坑里,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益民垃圾填埋场)内,工程占地面积28022.56m2,设计库容18.64万m3。项目专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固化飞灰,经预处理后的固化飞灰呈块状螯合固化物,采用吨袋包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治、防渗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污水导排工程、雨水导排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并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站进行工艺改造。项目总投资4213.75万元。 | 1.水环境:填埋场淋溶水、除臭系统废水采用“调节池+两级AO系统+外置式超滤+DTRO”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后,接 (略) 政污水管 (略) 三联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进场飞灰经过稳定化处理,采用密封的吨袋包装后填埋,飞灰稳定化物填埋过程中不易产生废气。项目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运输,同时填埋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级高的设备采取厂房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片、绿化吸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回收,不可回收的经收集后运输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土石方暂时堆存于项目西南侧已征空地,用于项目后期封场覆土和绿化;渗滤液站改造时清理出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脱水后填埋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无随意丢弃,符合渗滤液站污泥处理要求。拆除的砂滤、超滤、纳滤等设备产生废膜组件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_*.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项目(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 项目) | (略) | (略) 管理局 | (略) (略) | 项目 (略) 桐城街道柯岭村下楼自然村麻坑里,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益民垃圾填埋场)内,工程占地面积28022.56m2,设计库容18.64万m3。项目专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固化飞灰,经预处理后的固化飞灰呈块状螯合固化物,采用吨袋包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治、防渗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污水导排工程、雨水导排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并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站进行工艺改造。项目总投资4213.75万元。 | 1.水环境:填埋场淋溶水、除臭系统废水采用“调节池+两级AO系统+外置式超滤+DTRO”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后,接 (略) 政污水管 (略) 三联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进场飞灰经过稳定化处理,采用密封的吨袋包装后填埋,飞灰稳定化物填埋过程中不易产生废气。项目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运输,同时填埋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级高的设备采取厂房墙体隔声、加装减振垫片、绿化吸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回收,不可回收的经收集后运输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土石方暂时堆存于项目西南侧已征空地,用于项目后期封场覆土和绿化;渗滤液站改造时清理出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脱水后填埋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无随意丢弃,符合渗滤液站污泥处理要求。拆除的砂滤、超滤、纳滤等设备产生废膜组件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_*.htm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