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山美片区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高州市山美片区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 (略) 道S113南面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46077.23㎡(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 (略) (略) 道S113南面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5%)。
2、容积率:>1.00且≤4.3。
3、总计容建筑面积>46077.23且≤*.089。
4、建筑密度:低层≤30%,高层≤22%。
5、绿地率≥30%。
6、建筑限高:80米。
7、停车位:
住宅1个车位/100㎡计容面积或1个车位/户;
商业1个车位/100㎡计容面积。
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山美街道办、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 (略) 道S113南面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46077.23㎡(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 (略) (略) 道S113南面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35%)。
2、容积率:>1.00且≤4.3。
3、总计容建筑面积>46077.23且≤*.089。
4、建筑密度:低层≤30%,高层≤22%。
5、绿地率≥30%。
6、建筑限高:80米。
7、停车位:
住宅1个车位/100㎡计容面积或1个车位/户;
商业1个车位/100㎡计容面积。
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山美街道办、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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