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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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投资总额:*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新建天然气管道1条,不含场站、阀室,线路总长度约33.6km,设计管径DN1200(Φ1219),设计压力10MPa。天然气引自浙江LNG管道工程已建的中宅站东侧围墙外2m,整体走向呈东-西南方向,止于春晓街道民丰村拟建的春晓北站。试验段工程不需要征地和拆迁。省发改委已于2021年4月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核准批复(浙发改项字[2021]71号),同意建设试验段工程(项目代码2020-*-57-02-*)。本项目评价范围仅为线路工程(含隧道),不包含站场和阀室。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北仑区郭巨街道、白峰街道、春晓街道,管线两侧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管线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管道中心线

最近距离约(m)

备注

乡镇街道

行政村

自然村

1

北仑区

郭巨街道

盛岙村

太和里

SE

177

1383人

2

东门村

官路弄

S

60

549户,1355人

3

夹溪新村

S

160

4

路亭村

小涂岙

S

70

274户,689人

5

郭巨街道办事处

S

162

/

6

福民村

福民(狗湾)

S

110

342户,894人

7

尖岭岙村

大坑岙

N

115

401户,965人

8

尖岭岙

N

17

9

大岭下村

福鹰小学

S

32

127户,425人

10

大岭下

S

80

11

北仑区

白峰街道

门浦村

大涂岭

W

40

387户,941人

12

阳东村

下湾

W

98

879户,2212人

13

钟家湾

SE

140

14

下阳村

道头

S

167

993户,2382人

15

北仑区

春晓街道

/

/

/

/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土地开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对河流水体的影响。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输气管道不会有污染物排放,项目不含站场、阀室,也无工艺站场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无影响;事故状态下会有天然气泄漏,如遇明火可能会引起爆炸。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线路比选,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学校和居住区;施工完毕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的抑尘工作,避免夜间噪声扰民;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施工固废。

运营期:定期巡检管道,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应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则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8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1月8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第3层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单位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国家管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24

,浙江, (略) ,西湖区,滨江区, (略) ,北仑区,上海,杭州,宁波,020-,0571-,057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投资总额:*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新建天然气管道1条,不含场站、阀室,线路总长度约33.6km,设计管径DN1200(Φ1219),设计压力10MPa。天然气引自浙江LNG管道工程已建的中宅站东侧围墙外2m,整体走向呈东-西南方向,止于春晓街道民丰村拟建的春晓北站。试验段工程不需要征地和拆迁。省发改委已于2021年4月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核准批复(浙发改项字[2021]71号),同意建设试验段工程(项目代码2020-*-57-02-*)。本项目评价范围仅为线路工程(含隧道),不包含站场和阀室。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 (略) 北仑区郭巨街道、白峰街道、春晓街道,管线两侧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管线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管道中心线

最近距离约(m)

备注

乡镇街道

行政村

自然村

1

北仑区

郭巨街道

盛岙村

太和里

SE

177

1383人

2

东门村

官路弄

S

60

549户,1355人

3

夹溪新村

S

160

4

路亭村

小涂岙

S

70

274户,689人

5

郭巨街道办事处

S

162

/

6

福民村

福民(狗湾)

S

110

342户,894人

7

尖岭岙村

大坑岙

N

115

401户,965人

8

尖岭岙

N

17

9

大岭下村

福鹰小学

S

32

127户,425人

10

大岭下

S

80

11

北仑区

白峰街道

门浦村

大涂岭

W

40

387户,941人

12

阳东村

下湾

W

98

879户,2212人

13

钟家湾

SE

140

14

下阳村

道头

S

167

993户,2382人

15

北仑区

春晓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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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土地开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对河流水体的影响。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输气管道不会有污染物排放,项目不含站场、阀室,也无工艺站场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无影响;事故状态下会有天然气泄漏,如遇明火可能会引起爆炸。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线路比选,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学校和居住区;施工完毕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的抑尘工作,避免夜间噪声扰民;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施工固废。

运营期:定期巡检管道,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应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则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8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1月8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第3层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单位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国家管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24

,浙江, (略) ,西湖区,滨江区, (略) ,北仑区,上海,杭州,宁波,020-,0571-,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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