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蓝纺纺织有限公司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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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蓝纺纺织有限公司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蓝 (略) 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蓝 (略)

项目地址: (略) 蓝山县塔峰镇七里江洪田村利黄漂染厂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蓝 (略) 拟投资12000 (略) (略) 蓝山县塔峰镇七里江洪田村原利黄漂染厂厂内建设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染整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区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形成“坯布核验评估→制订工艺流程→入染缸→前处理→染色→洗水→出缸→开幅→定型→半成品检验→包装”工序组成的染整生产线,年染整针织服装布20000吨。项目建设期预计6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蓝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郴 (略)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 (略) 白露塘镇福园路有色金属产业园相山标准厂房3#栋401-B44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c38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蓝 (略)

2023年10月19日


作者(全全,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24 21:03

,蓝山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蓝 (略) 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蓝 (略)

项目地址: (略) 蓝山县塔峰镇七里江洪田村利黄漂染厂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蓝 (略) 拟投资12000 (略) (略) 蓝山县塔峰镇七里江洪田村原利黄漂染厂厂内建设针织服装布料纺织染整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染整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区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形成“坯布核验评估→制订工艺流程→入染缸→前处理→染色→洗水→出缸→开幅→定型→半成品检验→包装”工序组成的染整生产线,年染整针织服装布20000吨。项目建设期预计6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蓝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郴 (略)

通讯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 (略) 白露塘镇福园路有色金属产业园相山标准厂房3#栋401-B44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c38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蓝 (略)

2023年10月19日


作者(全全,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24 21:03

,蓝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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