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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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石膏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成集镇工业集中区

淮 (略)

总占地面积1500m2。新增投料仓8个、计量仓1个、螺旋输送机9台、搅拌机3台、包装机4台、全自动码垛机1套、行车台等设备1台,以石膏粉、玻化微珠、纤维素醚、触变剂、缓凝剂等为原辅料,年加工轻质抹灰石膏2万吨。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颗粒物。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上吸罩)、包装粉尘、搅拌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合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营运期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螺旋输送机、搅拌机、全自动码垛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须安装减振、消音器、操作间隔离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粉尘等。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 (略) 综合利用。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2

纸箱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朱码街道小李集双河工业集中区

(略)

总占地面积1288m2。新增三色型高速水墨印刷机1套、双色水墨印刷机1套、单色水墨印刷机1套、半自动粘箱机2台、薄刀分纸机1台、半自动钉箱机1套、钉箱机4台、平压压痕机1台等设备,以瓦楞纸板、水性油墨、白乳胶等为原辅料,年加工纸箱600万只。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印刷废气、配料废气、粘箱废气。项目废气在个生产线操作台上方设置的半密闭式上吸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三色型高速水墨印刷机、薄刀分纸机、双色水墨印刷机、单色水墨印刷机、半自动粘箱机、薄刀分纸机、半自动钉箱机、钉箱机、平压压痕机、碰线机、自动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须安装减振、消音器、操作间隔离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盒、废钉丝、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盒、废钉丝属于一般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石膏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成集镇工业集中区

淮 (略)

总占地面积1500m2。新增投料仓8个、计量仓1个、螺旋输送机9台、搅拌机3台、包装机4台、全自动码垛机1套、行车台等设备1台,以石膏粉、玻化微珠、纤维素醚、触变剂、缓凝剂等为原辅料,年加工轻质抹灰石膏2万吨。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颗粒物。投料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上吸罩)、包装粉尘、搅拌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合再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营运期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螺旋输送机、搅拌机、全自动码垛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须安装减振、消音器、操作间隔离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粉尘等。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 (略) 综合利用。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2

纸箱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朱码街道小李集双河工业集中区

(略)

总占地面积1288m2。新增三色型高速水墨印刷机1套、双色水墨印刷机1套、单色水墨印刷机1套、半自动粘箱机2台、薄刀分纸机1台、半自动钉箱机1套、钉箱机4台、平压压痕机1台等设备,以瓦楞纸板、水性油墨、白乳胶等为原辅料,年加工纸箱600万只。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印刷废气、配料废气、粘箱废气。项目废气在个生产线操作台上方设置的半密闭式上吸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烷总烃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三色型高速水墨印刷机、薄刀分纸机、双色水墨印刷机、单色水墨印刷机、半自动粘箱机、薄刀分纸机、半自动钉箱机、钉箱机、平压压痕机、碰线机、自动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须安装减振、消音器、操作间隔离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盒、废钉丝、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盒、废钉丝属于一般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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