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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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做好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委托锡林 (略) 开展《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

  2、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在原有宝昌产业园基础上调整后冬至高新路,南至新源路,西至贡宝拉格路及迎宾路,北至察哈尔大街与洁源路,共8.17km2。调整后主导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生物制药、新材料(硬质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另外依托产业园现有产业着力发展绿色农畜产业加工产业、轻工建材产业、服务型产业-商贸物流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太仆寺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志利 联系电话:0479-*

  联系地址:锡林郭勒盟宝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锡林 (略)

  联系人:解兴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11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 (略) 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3.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所涉及的区域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地区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的缓解污染?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http://**

  提取码:sf86

  太仆寺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做好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委托锡林 (略) 开展《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

  2、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在原有宝昌产业园基础上调整后冬至高新路,南至新源路,西至贡宝拉格路及迎宾路,北至察哈尔大街与洁源路,共8.17km2。调整后主导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生物制药、新材料(硬质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另外依托产业园现有产业着力发展绿色农畜产业加工产业、轻工建材产业、服务型产业-商贸物流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太仆寺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志利 联系电话:0479-*

  联系地址:锡林郭勒盟宝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锡林 (略)

  联系人:解兴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11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 (略) 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3.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锡林郭勒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所涉及的区域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地区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的缓解污染?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http://**

  提取码:sf86

  太仆寺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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