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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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

建设单位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起点位于捞刀河右岸半边街撇洪渠出口处,终点位于捞刀河安沙水管站处,全长1.80km。项目总投资22069.1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其中防洪工程(堤防达标工程1.80km,从堤顶高程、堤顶结构、堤坡、排水、结构、材料等方面对现有堤防进行加固)、排涝工程(型砂厂泵站扩建)、生态修复工程1.80km。项目堤防级别为1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扬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合理选择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的天气条件,尽量安排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同时应控制摊铺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护;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弃渣及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筑材料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砂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泵站运行噪声。项目运营期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闸门启闭机室及水泵房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做好基础减震降噪,加强设备维护,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值班人员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

建设单位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起点位于捞刀河右岸半边街撇洪渠出口处,终点位于捞刀河安沙水管站处,全长1.80km。项目总投资22069.1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其中防洪工程(堤防达标工程1.80km,从堤顶高程、堤顶结构、堤坡、排水、结构、材料等方面对现有堤防进行加固)、排涝工程(型砂厂泵站扩建)、生态修复工程1.80km。项目堤防级别为1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扬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合理选择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的天气条件,尽量安排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同时应控制摊铺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护;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弃渣及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筑材料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砂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泵站运行噪声。项目运营期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闸门启闭机室及水泵房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做好基础减震降噪,加强设备维护,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值班人员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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