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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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53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报送<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3〕24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项目代码2310-*-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城区北侧。东起包兰铁路线、南至正义关沟(二道沟上游)、西接贺兰山东麓、 (略) 第五水源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主要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规划总面积1474.0亩,其中,绿化面积1292.8亩。其中,乔木林672.8亩,灌木林620.0亩,防火作业道面积76.37亩。

  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防火作业道工程、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一)绿化工程:项目区绿化面积1292.8亩,其中东片区乔木林绿化672.8亩,栽植各类乔木23057株;西片区灌木林绿化620.0亩,栽植灌木51704穴。

  (二)灌溉工程:灌溉面积1292.8亩,采用高效节水灌溉。铺设De160、De110、De90、De75、De63、De20等各类PE管*米。

  (三)防火作业道工程:防火作业道设计6米宽,作业道面积76.37亩,原土夯实,夯实系数0.93。

  (四)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项目涉及场地粗平1474亩、坑穴换土3800立方米、削土方破2650立方米、建筑拆除及清运854立方米等。

  (五)养护工程:养护期1年,主要对新栽植苗木进行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灌溉、防火作业道、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养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施工期:2023年11月—2024年6月

  养护期:2024年7月—2025年7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769.97万元,其中工程费718.06万元,其他费40.53万元,预备费11.3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审定概算表

     2.《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53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报送<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3〕24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项目代码2310-*-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城区北侧。东起包兰铁路线、南至正义关沟(二道沟上游)、西接贺兰山东麓、 (略) 第五水源地。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主要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规划总面积1474.0亩,其中,绿化面积1292.8亩。其中,乔木林672.8亩,灌木林620.0亩,防火作业道面积76.37亩。

  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防火作业道工程、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

  (一)绿化工程:项目区绿化面积1292.8亩,其中东片区乔木林绿化672.8亩,栽植各类乔木23057株;西片区灌木林绿化620.0亩,栽植灌木51704穴。

  (二)灌溉工程:灌溉面积1292.8亩,采用高效节水灌溉。铺设De160、De110、De90、De75、De63、De20等各类PE管*米。

  (三)防火作业道工程:防火作业道设计6米宽,作业道面积76.37亩,原土夯实,夯实系数0.93。

  (四)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项目涉及场地粗平1474亩、坑穴换土3800立方米、削土方破2650立方米、建筑拆除及清运854立方米等。

  (五)养护工程:养护期1年,主要对新栽植苗木进行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灌溉、防火作业道、土方及建筑垃圾外运、养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施工期:2023年11月—2024年6月

  养护期:2024年7月—2025年7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769.97万元,其中工程费718.06万元,其他费40.53万元,预备费11.3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审定概算表

     2.《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二道沟片区)》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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