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清淤-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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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清淤-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清淤)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大卢河、西冯河、两河
建设单位: 青岛西 (略) 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佳华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大卢河、西冯河和两河下游沿线,其中,大卢河治理起点为月亮湾路(120°2′45.418″E,35°53′2.485″N),终点为滨海大道(120°3′0.791″E,35°52′43.193″N),河段长度约720m;西冯河治理起点为月亮湾路(120°3′12.745″E,35°53′13.783″N),终点为大卢河口(120°3′2.239″E,35°52′47.171″N),河段长度约1180m;两河治理段位于滨海大道桥下(中心点坐标120°3′52.218″E,35°53′13.126″N),河段长度约50m。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社区配套设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清洗或降尘用水;每段施工场地出口处分别设置车辆清洗点及沉淀池(5m3),内壁进行防渗处理;降雨汇水经水泵或围堰导流管排入下游河道;5座污泥沉淀池内壁进行防渗处理,上 (略) 政污水管网;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如施工现场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物料运输车辆采取洒水、搭盖帐篷等,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并做好施工围挡和隔声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河道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大卢河、西冯河河道清淤淤泥经沉淀池沉淀、翻晒后、两河淤泥不经沉淀翻晒、直接外运,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可回收建筑垃圾 (如废土工布、废密目网等)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施工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做好环保工作岗位培训,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表扰动和地表植被的破坏,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水生植物、*域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整治,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清淤)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大卢河、西冯河、两河
建设单位: 青岛西 (略) 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佳华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大卢河、西冯河和两河下游沿线,其中,大卢河治理起点为月亮湾路(120°2′45.418″E,35°53′2.485″N),终点为滨海大道(120°3′0.791″E,35°52′43.193″N),河段长度约720m;西冯河治理起点为月亮湾路(120°3′12.745″E,35°53′13.783″N),终点为大卢河口(120°3′2.239″E,35°52′47.171″N),河段长度约1180m;两河治理段位于滨海大道桥下(中心点坐标120°3′52.218″E,35°53′13.126″N),河段长度约50m。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社区配套设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清洗或降尘用水;每段施工场地出口处分别设置车辆清洗点及沉淀池(5m3),内壁进行防渗处理;降雨汇水经水泵或围堰导流管排入下游河道;5座污泥沉淀池内壁进行防渗处理,上 (略) 政污水管网;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如施工现场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物料运输车辆采取洒水、搭盖帐篷等,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并做好施工围挡和隔声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河道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大卢河、西冯河河道清淤淤泥经沉淀池沉淀、翻晒后、两河淤泥不经沉淀翻晒、直接外运,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可回收建筑垃圾 (如废土工布、废密目网等)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施工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做好环保工作岗位培训,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表扰动和地表植被的破坏,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水生植物、*域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整治,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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