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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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市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 (略) 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务函〔2023〕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整合现有殡葬服务设施,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原则同意《 (略) 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殡葬管理所。
四、建设地点: (略) 大观区 (略) 殡葬管理所内。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江葬纪念广场、守灵苑二期、告别厅提升改造、业务楼提升改造。江葬纪念广场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守灵苑二期总建筑面积1599平方米;告别厅提升改造,改造面积2850.32平方米,主体层高均为2层,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业务楼提升改造,改造面积1015.94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你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略) 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 (略) 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务函〔2023〕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整合现有殡葬服务设施,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原则同意《 (略) 殡葬管理所殡仪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殡葬管理所。
四、建设地点: (略) 大观区 (略) 殡葬管理所内。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江葬纪念广场、守灵苑二期、告别厅提升改造、业务楼提升改造。江葬纪念广场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守灵苑二期总建筑面积1599平方米;告别厅提升改造,改造面积2850.32平方米,主体层高均为2层,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业务楼提升改造,改造面积1015.94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你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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