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0月26日辐射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0月26日辐射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地铁6号线新生圩站110kV尧徐线02#-05#塔(同路径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01#塔-04#塔)、尧金1#线01#-03#塔杆线迁移工程 | (略) 栖霞区尧化街道 | (略) | (略) | (1)110kV尧徐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尧徐线02#-05#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后的输电线路路径长0.523km。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97km,拆除杆塔4基。拆除现状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134km。 (2)110kV尧金1#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尧金1#线01#-03#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新立1基电缆终端杆,迁改后恢复架线段路径总长0.183km,均为单回架空线路。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38km,拆除杆塔3基。 (3)110kV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01#-04#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后的输电线路路径总长0.581km。新建1座电缆分支站。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81km,拆除杆塔4基。拆除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387km。 | 线路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土地占用及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行期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及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噪声:①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2)扬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废水:①将物料、车辆冲洗废水集中,经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期间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4)固废: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②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 (略) 进行统一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5)生态环境: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地面;②对地表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影响范围内植被恢复的质量加强监控和管理,恢复效果差的区域应及时补植。2)电磁环境: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3)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 |
2 | 江苏 (略) 扩建*级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 (略) 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浦路中科创新产业园A6#厂房1-2楼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建设单位拟在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浦路中科创新产业园A6#厂房的1-2楼部分区域扩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拟于上述场所内使用及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为3H、14C、125I,日等效操作量合计3.40E+07Bq,年最大用量为5.70E+09Bq。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 1、电离辐射 (1)外照射 本项目运行过程可产生的电离辐射包括:β射线、X射线(特征X射线;韧致辐射)、γ射线。 (2)表面污染 辐射工作人员操作放射性药物时,有可能出现溢出、滴洒等,给药后动物将产生代谢物,均可能会造成工作台面、地面、设备表面和操作器械的放射性污染;这些表面污染如果不及时发现、处理,会对人员产生外照射。 (3)内照射 在操作核素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微量的放射性气溶胶,有极小的概率会被戴了过滤型口罩的辐射工作人员吸入或经通风系统在楼顶排出落地后被地面的公众吸入,可能对人体产生极小的内照射影响。 2、固体放射性废物 固体放射性废物包括:废移液枪枪头、实验服、试管、手套和口罩、注射器、手术刀、滤纸、擦拭废纸、闪烁杯、废试剂瓶、药品包装、清洁场所的一次性耗材;固体代谢产物(使用后凝固的125I血样、3H、14C的粪便、动物垫料);吸附了放射性核素的活性炭。 3、液态放射性废物 液体放射性废物包括:笼洗清洁剂、器皿/场所/人员清洗废水、废液、有机闪烁液;液体代谢产物(血样、尿液、胆汁);开封后未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原料。 4、气态放射性废物 气态放射性废物通过通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过滤后排至室外。 非辐射:包括实验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未沾染药剂的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射线会电离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内的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三)放射性废物及非放射性废物处置 气体放射性废物: 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设置有独立的排风系统,汇总至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主排放管道前的手套箱末端以及楼顶风机前出口处均安装有过滤净化系统,装填有活性炭。 固体放射性废物: 本项目各房间内均拟设置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桶用于收集产生的固体放射性废物,工作结束后即进行标记,按照核素和种类分别存入1、2楼的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或冷库进行暂存衰变,定期更换下的活性炭过滤器亦作为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暂存处理。不同核素废物将按照不同计划进行暂存或减容。满足解控水平且确认达标的根据所属废物种类按表10要求分类处置,不能解控的作为固体放射性废物送中核清原环境 (略) 处置。 液态放射性废物 针对人员及设备台等清洗废水等,每日将用收集桶收集并标记好,集中到废弃物暂存间废液桶内。对于配置的多余溶液,如是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机闪烁废液,将存放在不锈钢或玻璃钢容器内,其余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液也将专门收集,均集中存放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代谢产物经专业包容后暂存于冷库。部分液态放射性废物将定期减容,部分液态放射性废物在减容后将存入储液箱体或冷库中。满足存放周期要求且确认达标的根据所属废物种类按表10要求分类处置。减容出的14C相关蒸馏水按GB18871要求排放。液态放射性废物将定期委托中核清原环境 (略) 固化后处置。针对开封后未使用完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建设单位将暂存于储藏室的保险柜内,125I试剂盒在生产日期后3年8个月后且确认达标的按所属类型对应处置。3H、14C试剂作为液态放射性废物交有中核清原环境 (略) 处置。 非放射性三废处置措施 射线会电离空气会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鉴于放射性实验室区域通风良好,且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可自动分解为氧气,因此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影响较小。本项目部分贮存经确认达标的实验废物/医疗废物或未沾染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废物/医疗废物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经确认达标的一般固废或未沾染放射性核素的一般固废委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地铁6号线新生圩站110kV尧徐线02#-05#塔(同路径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01#塔-04#塔)、尧金1#线01#-03#塔杆线迁移工程 | (略) 栖霞区尧化街道 | (略) | (略) | (1)110kV尧徐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尧徐线02#-05#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后的输电线路路径长0.523km。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97km,拆除杆塔4基。拆除现状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134km。 (2)110kV尧金1#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尧金1#线01#-03#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新立1基电缆终端杆,迁改后恢复架线段路径总长0.183km,均为单回架空线路。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38km,拆除杆塔3基。 (3)110kV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迁移工程:将现状110kV经尧2#线东牵引支线01#-04#杆塔架空线路进行迁改,迁改后的输电线路路径总长0.581km。新建1座电缆分支站。拆除现状塔间导线、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0.381km,拆除杆塔4基。拆除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387km。 | 线路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土地占用及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行期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及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噪声:①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2)扬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废水:①将物料、车辆冲洗废水集中,经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期间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4)固废: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②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 (略) 进行统一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5)生态环境: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地面;②对地表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影响范围内植被恢复的质量加强监控和管理,恢复效果差的区域应及时补植。2)电磁环境: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3)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 |
2 | 江苏 (略) 扩建*级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 (略) 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浦路中科创新产业园A6#厂房1-2楼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建设单位拟在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浦路中科创新产业园A6#厂房的1-2楼部分区域扩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拟于上述场所内使用及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为3H、14C、125I,日等效操作量合计3.40E+07Bq,年最大用量为5.70E+09Bq。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 1、电离辐射 (1)外照射 本项目运行过程可产生的电离辐射包括:β射线、X射线(特征X射线;韧致辐射)、γ射线。 (2)表面污染 辐射工作人员操作放射性药物时,有可能出现溢出、滴洒等,给药后动物将产生代谢物,均可能会造成工作台面、地面、设备表面和操作器械的放射性污染;这些表面污染如果不及时发现、处理,会对人员产生外照射。 (3)内照射 在操作核素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微量的放射性气溶胶,有极小的概率会被戴了过滤型口罩的辐射工作人员吸入或经通风系统在楼顶排出落地后被地面的公众吸入,可能对人体产生极小的内照射影响。 2、固体放射性废物 固体放射性废物包括:废移液枪枪头、实验服、试管、手套和口罩、注射器、手术刀、滤纸、擦拭废纸、闪烁杯、废试剂瓶、药品包装、清洁场所的一次性耗材;固体代谢产物(使用后凝固的125I血样、3H、14C的粪便、动物垫料);吸附了放射性核素的活性炭。 3、液态放射性废物 液体放射性废物包括:笼洗清洁剂、器皿/场所/人员清洗废水、废液、有机闪烁液;液体代谢产物(血样、尿液、胆汁);开封后未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原料。 4、气态放射性废物 气态放射性废物通过通风管道引至屋顶,经活性炭过滤后排至室外。 非辐射:包括实验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未沾染药剂的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射线会电离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内的空气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三)放射性废物及非放射性废物处置 气体放射性废物: 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设置有独立的排风系统,汇总至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区域主排放管道前的手套箱末端以及楼顶风机前出口处均安装有过滤净化系统,装填有活性炭。 固体放射性废物: 本项目各房间内均拟设置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桶用于收集产生的固体放射性废物,工作结束后即进行标记,按照核素和种类分别存入1、2楼的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或冷库进行暂存衰变,定期更换下的活性炭过滤器亦作为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暂存处理。不同核素废物将按照不同计划进行暂存或减容。满足解控水平且确认达标的根据所属废物种类按表10要求分类处置,不能解控的作为固体放射性废物送中核清原环境 (略) 处置。 液态放射性废物 针对人员及设备台等清洗废水等,每日将用收集桶收集并标记好,集中到废弃物暂存间废液桶内。对于配置的多余溶液,如是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机闪烁废液,将存放在不锈钢或玻璃钢容器内,其余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液也将专门收集,均集中存放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代谢产物经专业包容后暂存于冷库。部分液态放射性废物将定期减容,部分液态放射性废物在减容后将存入储液箱体或冷库中。满足存放周期要求且确认达标的根据所属废物种类按表10要求分类处置。减容出的14C相关蒸馏水按GB18871要求排放。液态放射性废物将定期委托中核清原环境 (略) 固化后处置。针对开封后未使用完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建设单位将暂存于储藏室的保险柜内,125I试剂盒在生产日期后3年8个月后且确认达标的按所属类型对应处置。3H、14C试剂作为液态放射性废物交有中核清原环境 (略) 处置。 非放射性三废处置措施 射线会电离空气会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鉴于放射性实验室区域通风良好,且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可自动分解为氧气,因此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影响较小。本项目部分贮存经确认达标的实验废物/医疗废物或未沾染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废物/医疗废物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经确认达标的一般固废或未沾染放射性核素的一般固废委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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