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发改社会〔2023〕45号:关于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扶发改社会〔2023〕45号:关于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广西扶绥富地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扶富地函〔2023〕88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深圳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健全党建责任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扶绥县昌平乡赛仁村、新宁镇坛佑村、龙头乡林旺村、山圩镇那白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昌平乡赛仁村:斜屋面改造13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750平方米,广场铺装10075.84平方米,三连塘改造1项,景观绿化12000.00平方米,景观池改造9032.60平方米,党建文化建设等。
(二)新宁镇坛佑村:新建新征程党建文化广场一处,村标一个,配套实施党建引领造型、党建文化长廊、墙面文化宣传造型、改造舞台装饰等附属工程;水塔、集体养猪栏旧址翻修等村容村貌提升改造;新建围墙砌筑、路缘改花圃、景观绿化、1个停车场硬化394.38平方米,改造沥青路10259.16平方米。
(三)龙头乡林旺村: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装修约496平方米、多媒体设备采购6台、12米广告宣传栏制作安装。
(四)山圩镇那白村:新建一栋3层村委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20.52平方米,新建室外围墙、花圃等。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等附属工程。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建、安装、市政工程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64.13万元,其中,工程费1709.01万元,其他工程费用202.22万元,预备费152.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总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关联文件:
广西扶绥富地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扶富地函〔2023〕88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深圳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健全党建责任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实施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扶绥县昌平乡赛仁村、新宁镇坛佑村、龙头乡林旺村、山圩镇那白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昌平乡赛仁村:斜屋面改造13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750平方米,广场铺装10075.84平方米,三连塘改造1项,景观绿化12000.00平方米,景观池改造9032.60平方米,党建文化建设等。
(二)新宁镇坛佑村:新建新征程党建文化广场一处,村标一个,配套实施党建引领造型、党建文化长廊、墙面文化宣传造型、改造舞台装饰等附属工程;水塔、集体养猪栏旧址翻修等村容村貌提升改造;新建围墙砌筑、路缘改花圃、景观绿化、1个停车场硬化394.38平方米,改造沥青路10259.16平方米。
(三)龙头乡林旺村: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装修约496平方米、多媒体设备采购6台、12米广告宣传栏制作安装。
(四)山圩镇那白村:新建一栋3层村委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20.52平方米,新建室外围墙、花圃等。
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等附属工程。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建、安装、市政工程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64.13万元,其中,工程费1709.01万元,其他工程费用202.22万元,预备费152.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扶绥县“先锋领航”基层党建示范创建(一期)项目总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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