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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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

项目地址: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内

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中心

项目概要: (略) 政管理中心拟投资1339.61万元,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内建设《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该项目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经螯合固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填埋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飞灰螯合固化物近期日均处理规模约25t/d,远期日均处理规模约40t/d,总处理规模约33万吨,库区总作业面积30360.78m2,有效填埋库容33.46万m3,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飞灰处置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1-*

通讯地址: (略) 武江区沙湖路12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液。

废气:主要包括扬尘(飞灰堆体扬尘、飞灰卸料扬尘和道路扬尘)、作业机械和汽车尾气。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作业设备、车辆以及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的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扬尘主要通过洒水等抑尘措施处理;作业机械和汽车以符合质量要求的轻质柴油或汽油作为能源,属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个方面进行降噪,主要为:

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采购低噪声型的设备,实现源头降噪;水泵和风机放置在房间内部,通过墙壁的隔声作用降噪;底座安装减震垫,减少振动噪声。

各作业机械、车辆:加强管理,文明作业;车辆限速行驶,禁鸣喇叭;做好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经脱水处理后的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项目设计阶段和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另外,还应落实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经脱水处理后的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壤影响途径主要是垂直入渗。经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造成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略) 政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一:《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

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

项目地址: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内

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中心

项目概要: (略) 政管理中心拟投资1339.61万元,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内建设《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该项目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经螯合固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填埋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飞灰螯合固化物近期日均处理规模约25t/d,远期日均处理规模约40t/d,总处理规模约33万吨,库区总作业面积30360.78m2,有效填埋库容33.46万m3,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飞灰处置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1-*

通讯地址: (略) 武江区沙湖路12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液。

废气:主要包括扬尘(飞灰堆体扬尘、飞灰卸料扬尘和道路扬尘)、作业机械和汽车尾气。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作业设备、车辆以及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的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扬尘主要通过洒水等抑尘措施处理;作业机械和汽车以符合质量要求的轻质柴油或汽油作为能源,属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个方面进行降噪,主要为:

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采购低噪声型的设备,实现源头降噪;水泵和风机放置在房间内部,通过墙壁的隔声作用降噪;底座安装减震垫,减少振动噪声。

各作业机械、车辆:加强管理,文明作业;车辆限速行驶,禁鸣喇叭;做好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经脱水处理后的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和飞灰渗滤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项目设计阶段和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另外,还应落实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经脱水处理后的渗滤液处理污泥和生活垃 (略) 循环经济环保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壤影响途径主要是垂直入渗。经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造成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略) 政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一:《 (略) 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改建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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