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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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吴环红分发〔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0-*-16-01-*。根据中北 (略) 编制的《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农田生产设施水平、耕地质量,提高项目区耕地地力、增加粮食产量,对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战略和长远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1座,池容为2000m3,占地面积3.79亩,事故应急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净尺寸40.6m*20.6m,深度4.5米,有效深度2.5米,池体中间分隔为两格。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2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7.63万元,其他费用52.78万元,预备费34.5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概算表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元)

占投
资额(%)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其他

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

价值

工程费用

637.63

0.00


637.63




88.0

1

应急池土建

281.37



281.37

m3

2927

961.2


2

应急池工艺

122.72



122.72

m3

2927

419.2


3

总图工艺

41.47



41.47

1

*


4

电气工程

91.83



91.83

1

*


5

自控工程

30.00



30.00

1

*


6

混凝土道路

10.70



10.70

m2

590

181.4


7

混凝土道牙

1.13



1.13

m

260

43.5


8

围墙

13.00



13.00

m

163

797.5


9

现状围墙拆除

0.86



0.86

m

43

200.0


10

U形混凝土排水沟

3.99



3.99

m

72

558.0


11

土方回填

9.48



9.48

m3

2500

37.9


12

边坡植草

1.39



1.39

832

16.7


13

绿化

29.69



29.69

1966

151.0


其他费用



52.79

52.79




7.3

1

勘测设计费



19.13

19.13

万元

637.63

3.00%


2

施工图审查费



0.96

0.96

万元

637.63

0.15%


3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91

1.91

万元

637.63

0.30%


4

结算审核费



1.59

1.59

万元

637.63

0.25%


5

决算编制费



0.96

0.96

万元

637.63

0.15%


6

工程招投标服务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7

工程监理费



9.56

9.56

万元

637.63

1.50%


8

项目建设管理费



5.91

5.91

万元

637.63

0.93%


9

检验试验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10

水土保持编制及验收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11

放、验线及测量费



1.28

1.28

万元

637.63

0.20%


预备费5%



34.52

34.52




4.8


合计

637.63

0.00

87.31

724.94




1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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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吴环红分发〔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0-*-16-01-*。根据中北 (略) 编制的《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农田生产设施水平、耕地质量,提高项目区耕地地力、增加粮食产量,对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战略和长远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1座,池容为2000m3,占地面积3.79亩,事故应急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净尺寸40.6m*20.6m,深度4.5米,有效深度2.5米,池体中间分隔为两格。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2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7.63万元,其他费用52.78万元,预备费34.5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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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概算表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元)

占投
资额(%)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其他

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

价值

工程费用

637.63

0.00


637.63




88.0

1

应急池土建

281.37



281.37

m3

2927

961.2


2

应急池工艺

122.72



122.72

m3

2927

419.2


3

总图工艺

41.47



41.47

1

*


4

电气工程

91.83



91.83

1

*


5

自控工程

30.00



30.00

1

*


6

混凝土道路

10.70



10.70

m2

590

181.4


7

混凝土道牙

1.13



1.13

m

260

43.5


8

围墙

13.00



13.00

m

163

797.5


9

现状围墙拆除

0.86



0.86

m

43

200.0


10

U形混凝土排水沟

3.99



3.99

m

72

558.0


11

土方回填

9.48



9.48

m3

2500

37.9


12

边坡植草

1.39



1.39

832

16.7


13

绿化

29.69



29.69

1966

151.0


其他费用



52.79

52.79




7.3

1

勘测设计费



19.13

19.13

万元

637.63

3.00%


2

施工图审查费



0.96

0.96

万元

637.63

0.15%


3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91

1.91

万元

637.63

0.30%


4

结算审核费



1.59

1.59

万元

637.63

0.25%


5

决算编制费



0.96

0.96

万元

637.63

0.15%


6

工程招投标服务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7

工程监理费



9.56

9.56

万元

637.63

1.50%


8

项目建设管理费



5.91

5.91

万元

637.63

0.93%


9

检验试验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10

水土保持编制及验收费



3.83

3.83

万元

637.63

0.60%


11

放、验线及测量费



1.28

1.28

万元

637.63

0.20%


预备费5%



34.52

34.52




4.8


合计

637.63

0.00

87.31

7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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