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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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三星环新(西安) (略) 工业CT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3号

2023/10/11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中科微精 (略)

新增工业CT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6号

2023/10/11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国际 (略) 北院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7号

2023/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三星环新(西安) (略) 工业CT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3号

2023/10/11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中科微精 (略)

新增工业CT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6号

2023/10/11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国际 (略) 北院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127号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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