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昶龙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昶龙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偃环监表[2023]114号
关于 (略)
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激光切割、焊接及打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环攻坚办(2020)14文要求)。
项目烘干、固化热风炉应按报告表要求使用天然气,安装低氮燃烧器;喷漆、流平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水帘+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及喷粉烘干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
职工食堂油烟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其他标准要求。
3、同意《报告表》中废水处理方式:职工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石英砂、活性炭过滤池(设计处理能力为3t/h)”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偃师区枣庄污水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口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4、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4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0.2672t/a;氨氮为0.0200t/a;VOCS为2.1703t/a;NOX为0.8415t/a。
三、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商都路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偃环监表[2023]114号
关于 (略)
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铝幕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激光切割、焊接及打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大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洛环攻坚办(2020)14文要求)。
项目烘干、固化热风炉应按报告表要求使用天然气,安装低氮燃烧器;喷漆、流平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水帘+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及喷粉烘干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
职工食堂油烟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其他标准要求。
3、同意《报告表》中废水处理方式:职工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石英砂、活性炭过滤池(设计处理能力为3t/h)”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偃师区枣庄污水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口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4、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4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0.2672t/a;氨氮为0.0200t/a;VOCS为2.1703t/a;NOX为0.8415t/a。
三、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商都路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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