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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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本工程起点(K0+000)(坐标:E 114°14′51.518″,N29°15′11.330″) (略) S246线(K97+656)衔接,途经界下村、龙井村、卢坊村、港口集镇、童家桥村、布*口村、排河岭水电站、蒲口村、南田村、溪口集镇、北岸村、大石口村,于黄店偏离原S221设置新线,经榨里、于江家下穿修平高速、于抚州坊上跨修水河、过窝子里、南圳大道后,终点(K54+396.033)与G353宁福线(K942+400)平面交叉衔接,项目全长54.463km。起点(K0+000)坐标为E114.*,N29.*;终点(K54+396.033)(坐标:E 114°29′14.392″N29°0′59.120″)。

建设单位

修水县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全长54.463km。新建大桥6座,总长1080米;中桥3座,总长192米;涵洞198道。养护道班1处,驿站1处,加油站4处,养护道班、驿站、加油站仅考虑用地。界下村至溪口镇段(K0+000~K32+361.129):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7米,路基宽度8.5米。溪口镇至杭口村段(K32+361.129~K48+100):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8.5米,路基宽度10米。杭口村至虎形(K48+100~K51+891.753):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5.5米,修河大桥两侧设置人行道。虎形至黄田里西大道段(K51+891.753~K53+417.070):采用一级公路技 (略) 政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36m,其中对现状蒋湾大道(K53+101.995~K53+417.070)进行拼宽设计,拼宽后断面与规划36m宽断面一致。黄田里西大道至国道G353宁福线段(K53+417.070~K54+396.033):采用一级公路技 (略) 政道路功能, (略) 政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影响预测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集中式大气污染源,施工期排放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粉尘、沥青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排放的尾气。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小,属于一般污水水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后就近灌溉林地、耕地,施工期生产废水禁止外排,全部回用于生产或路面洒水。而运营期路面径流一般为含少量泥沙等,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交通噪声。随着车流量的增大,营运近、中、远期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呈递增趋势,且噪声值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影响较明显,说明拟改建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较大。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永久占地122.759hm2,涉及江西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和二级公益林。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建设多占用荒地及耕地。调查显示,工程施工期间对评价区*生植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人为活动影响等;项目运行期间对植物资源的影响主要为公路车辆往来运行,主要影响因子有:间隔、废水、固废、外来入侵等。施工期间对评价区内的野生动物的影响有:(1)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振动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干扰会影响动物的觅食、繁殖等活动;(2)桥梁的施工等工程活动和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染物流入水体而造成的水体污染会影响两栖类动物的生境和野生动物的饮水;(3)路基的建设会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量减少,会影响两栖类的生境;(4)涉水桥墩的建设将占用野生动物的生境。项目运行期间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包括车辆通行、车辆噪声、灯光、尾气、阻隔等。项目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有:施工造成的水体悬浮物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桥墩永久占地的影响,运营期间灯光、振动和噪声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预防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并覆盖堆放;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在密闭的工棚内;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必须使用无铅汽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对路线上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二)地表水预防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位置;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设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家肥;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回用。公路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余土及垃圾倾倒入水体中;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运营期:跨水体路段应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防止车辆,尤其危险品运输车辆失控掉入修河、北岸水和杭口水造成水质污染。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设置高等级防撞强,桥面设置排水沟。在桥梁两侧设置“不可向江中扔杂物、垃圾等”警示牌及限速牌。公路桥梁应设计加强防撞护栏,并采用有效排水工艺设计,防止因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而污染河流水质。要求实行交通管制:桥梁限速。

(三)噪声预防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控。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应实现施工场地封闭化、围挡标准化;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运营期:对桥梁高架段设置声屏障,对沿线2处学校设置隔声窗。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限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既可减小超载车辆的行驶噪声,又可保护公路路面不受超载车辆的破坏,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四)生态预防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对路界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2)大临工程场地施工前对占地中的耕地、林地部分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塑编土袋装填后临时堆放于大临工程场地内;大临工程用地使用完成后,及时清理、覆盖剥离表土后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按大临工程占地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补偿植被生物量损失。(3)统筹施工的时序,在农忙时节避免在耕地集中分布区施工。(4)设置警示牌。施工期间,在各主要施工区临近水域的位置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5)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6)加强废弃旧路恢复和利用。(7)加强“边施工、边修复”。(8)防止外来入侵种扩散。

2*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2)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止高噪声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3)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严格管理施工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4)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原生境。(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监管,把野生动物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2)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3)桥梁施工前,应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水上施工时间,涉水工程的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尽量减少在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生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作业。(4)涉水施工建设做好围堰措施,并且施工产生的泥浆及钻渣及时清运,禁止排入下游水体。(5)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工程施工占地范围,尽量减少对施工附近水生生境的干扰。

4湿地公园保护措施

(1)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内堆放弃渣土,禁止在生态敏感区设立弃渣场和拌合站等建筑设施,杜绝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材料堆放场等对环境影响大的临时用地。(2)临近生态敏感区的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该区域路段护栏安全等级,设置截排水沟,加强运输管理,尽量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进入生态保护区。

(3)施工中注意环境卫生,废弃物及生活垃圾要集中放置,运出生态敏感区作环保处理,禁止随处丢弃。(4)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确界立标立碑、宣传教育、生态巡护、自然资源监测等方面给予生态保护区主管部门一定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款必须依法依规、专款专用。

(5)施工期间,施工方要主动与湿地公园管理部门联系,接受生态敏感区管理部门的监督。(6)核准项目紧邻生态敏感区路段占地红线边界,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防止线路摆动进入保护地范围或在保护区地违法建设施工。

5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划定工作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本工程禁止污废水直接排放;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和扬尘,避免爆破和高噪音设备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动物的惊扰。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关联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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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修水县交通运输局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本工程起点(K0+000)(坐标:E 114°14′51.518″,N29°15′11.330″) (略) S246线(K97+656)衔接,途经界下村、龙井村、卢坊村、港口集镇、童家桥村、布*口村、排河岭水电站、蒲口村、南田村、溪口集镇、北岸村、大石口村,于黄店偏离原S221设置新线,经榨里、于江家下穿修平高速、于抚州坊上跨修水河、过窝子里、南圳大道后,终点(K54+396.033)与G353宁福线(K942+400)平面交叉衔接,项目全长54.463km。起点(K0+000)坐标为E114.*,N29.*;终点(K54+396.033)(坐标:E 114°29′14.392″N29°0′59.120″)。

建设单位

修水县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全长54.463km。新建大桥6座,总长1080米;中桥3座,总长192米;涵洞198道。养护道班1处,驿站1处,加油站4处,养护道班、驿站、加油站仅考虑用地。界下村至溪口镇段(K0+000~K32+361.129):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7米,路基宽度8.5米。溪口镇至杭口村段(K32+361.129~K48+100):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8.5米,路基宽度10米。杭口村至虎形(K48+100~K51+891.753):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5.5米,修河大桥两侧设置人行道。虎形至黄田里西大道段(K51+891.753~K53+417.070):采用一级公路技 (略) 政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36m,其中对现状蒋湾大道(K53+101.995~K53+417.070)进行拼宽设计,拼宽后断面与规划36m宽断面一致。黄田里西大道至国道G353宁福线段(K53+417.070~K54+396.033):采用一级公路技 (略) 政道路功能, (略) 政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影响预测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集中式大气污染源,施工期排放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粉尘、沥青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排放的尾气。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小,属于一般污水水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后就近灌溉林地、耕地,施工期生产废水禁止外排,全部回用于生产或路面洒水。而运营期路面径流一般为含少量泥沙等,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交通噪声。随着车流量的增大,营运近、中、远期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呈递增趋势,且噪声值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夜间影响较明显,说明拟改建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较大。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永久占地122.759hm2,涉及江西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和二级公益林。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建设多占用荒地及耕地。调查显示,工程施工期间对评价区*生植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人为活动影响等;项目运行期间对植物资源的影响主要为公路车辆往来运行,主要影响因子有:间隔、废水、固废、外来入侵等。施工期间对评价区内的野生动物的影响有:(1)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振动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干扰会影响动物的觅食、繁殖等活动;(2)桥梁的施工等工程活动和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染物流入水体而造成的水体污染会影响两栖类动物的生境和野生动物的饮水;(3)路基的建设会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量减少,会影响两栖类的生境;(4)涉水桥墩的建设将占用野生动物的生境。项目运行期间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包括车辆通行、车辆噪声、灯光、尾气、阻隔等。项目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有:施工造成的水体悬浮物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桥墩永久占地的影响,运营期间灯光、振动和噪声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预防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并覆盖堆放;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在密闭的工棚内;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必须使用无铅汽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对路线上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二)地表水预防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位置;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设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家肥;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回用。公路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余土及垃圾倾倒入水体中;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运营期:跨水体路段应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防止车辆,尤其危险品运输车辆失控掉入修河、北岸水和杭口水造成水质污染。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设置高等级防撞强,桥面设置排水沟。在桥梁两侧设置“不可向江中扔杂物、垃圾等”警示牌及限速牌。公路桥梁应设计加强防撞护栏,并采用有效排水工艺设计,防止因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而污染河流水质。要求实行交通管制:桥梁限速。

(三)噪声预防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控。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应实现施工场地封闭化、围挡标准化;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运营期:对桥梁高架段设置声屏障,对沿线2处学校设置隔声窗。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限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既可减小超载车辆的行驶噪声,又可保护公路路面不受超载车辆的破坏,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四)生态预防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对路界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2)大临工程场地施工前对占地中的耕地、林地部分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塑编土袋装填后临时堆放于大临工程场地内;大临工程用地使用完成后,及时清理、覆盖剥离表土后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按大临工程占地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补偿植被生物量损失。(3)统筹施工的时序,在农忙时节避免在耕地集中分布区施工。(4)设置警示牌。施工期间,在各主要施工区临近水域的位置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5)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6)加强废弃旧路恢复和利用。(7)加强“边施工、边修复”。(8)防止外来入侵种扩散。

2*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2)优化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止高噪声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3)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严格管理施工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4)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原生境。(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监管,把野生动物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2)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3)桥梁施工前,应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水上施工时间,涉水工程的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尽量减少在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生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作业。(4)涉水施工建设做好围堰措施,并且施工产生的泥浆及钻渣及时清运,禁止排入下游水体。(5)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工程施工占地范围,尽量减少对施工附近水生生境的干扰。

4湿地公园保护措施

(1)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内堆放弃渣土,禁止在生态敏感区设立弃渣场和拌合站等建筑设施,杜绝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材料堆放场等对环境影响大的临时用地。(2)临近生态敏感区的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该区域路段护栏安全等级,设置截排水沟,加强运输管理,尽量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进入生态保护区。

(3)施工中注意环境卫生,废弃物及生活垃圾要集中放置,运出生态敏感区作环保处理,禁止随处丢弃。(4)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确界立标立碑、宣传教育、生态巡护、自然资源监测等方面给予生态保护区主管部门一定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款必须依法依规、专款专用。

(5)施工期间,施工方要主动与湿地公园管理部门联系,接受生态敏感区管理部门的监督。(6)核准项目紧邻生态敏感区路段占地红线边界,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防止线路摆动进入保护地范围或在保护区地违法建设施工。

5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划定工作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本工程禁止污废水直接排放;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和扬尘,避免爆破和高噪音设备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动物的惊扰。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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