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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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县直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 (略) 创建工作,治理“停车乱”、破解“停车难”等问题,持续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绿色出行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和道路畅通、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场化运营管理,盘活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创新停车科技应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公共停车资源配置格局,实 (略) 场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目标, (略) 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停车需求。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县城公共停车资源, (略) 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 (略) 理念,城市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 (略) 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停车设施规划

1.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通知》(建城〔2015〕129号)的标准,停车位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1.3倍之间,坚持停车设施差别供给原则,摸清我县停车矛盾现状,预测未来停车需求, (略) 停车设施发展目标。结合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缺口现状及机动车增长趋势,科学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和供给标准。

2.加强专项规划的落实。对已批准确定的停车设施规划,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细化落实措施,严密组织,抓紧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缩小使用范围。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专项规划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规划项目准时落地。

(二)加强停车秩序整治

1.精准管控路内停车。 (略) 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深入研究不同区域停车需求,科学计算路内泊位停放周转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车设施数量的前提下,减少路内机动车泊位数。综合运用现场查纠、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惩处损毁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利用地锁、石墩等妨碍停车功能等行为,始终保持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严管态势,确保路内停车“顺向、入位、规范、有序”。

2.从严管理路外停车。强力推进道路以外区域停车秩序规范整治,在确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连续、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按照“机非分离”的原则,严格控制、科学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路缘石以上停车区域和通道须进行硬化处理,严厉查处私设供机动车上下的路缘斜坡的行为。

3.切实规范停车场管理。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和智慧停车建设标准,停车场经营者须依法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术防范及停车信息智能化等设施,规范停车场内部停车秩序,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根据停车供需差异状况,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商业区高于居民区、新能源车优惠收费”的原则, (略) 公共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积极推动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通过停车成本压力驱动停车周转率提高。

(四)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开放

加快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免费开放停车设施,盘活存量停车资源。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实行错时开放、有偿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 (略) 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四、责任分工

(一)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道外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设立的停车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锁、石墩、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行为。 (略) 进行试运营收费,逐步培养居民缴费习惯; (略) 经验,推进收费系统进一步智能化, (略) 从目前的大范围人工+少量智能收费,逐步扩展到大范围智能收费+少部分人工辅助,最后全面实现智能收费系统管理; (略) 提前调研智能收费系统、设备,只要具备条件的停车场就先使用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收费管理; (略) 做好停车费欠缴管理工作; (略) 在停车费欠缴管理方面,采取递进式管理措施,对于初犯车辆,给予补缴、教育等进行处置;对于多次长期欠缴车辆停车费的,采取拖车、现场锁车、拉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县发改局。综合考虑投资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各类停车服务设施制定的收费标准,提供指导与合理化建议。对后期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充分落实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我县停车收费政策。

(三)县公安局。依法及时处置妨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事件,打击阻挠、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维护执法权威,确保各职能部门执行职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县城区道路内可施划停车泊位路段及时进行施划。在免费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规定最长停放时限,僵尸车、报废车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

(五)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指导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及不按规定标准乱收费等行为。

(六)县融媒体中心。 (略) 创建常态提升活动,广泛宣传文明出行、规范车辆停放等相关政策,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收费的宣传;可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线上以县融媒体平台做为主要载体,加大停车收费推广文案宣传,线下通过电子公交车站牌、灯箱播放海报、主要停车场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收费宣传。

(七)县网信办。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在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响应,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回复,以正视听,安排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八) (略) 。指导基层人民法庭依法审理涉及停车场的各类案件,妥善化解诉讼案件等社会矛盾,提高诉讼审结效率。

(九)县财政局。负责项目招投标和资金监管工作。

(十) (略) 。构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做好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升级工作,实现停车数据的动静融合、供需一体;对公共资源路内、路外停车设施进行运营和管理。

(十一)相关乡镇、社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帮助各类主体履行停车管理职责,推进停车秩序“网格化”管理和门前“五包”制度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智慧 (略) 场化经营管理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 (略) 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 (略) 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 (略) 管理特色亮点,让道路更通畅,市民出行更方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 (略) 智慧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 (略) 民文明停车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智慧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坚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对于决定事项积极落实,争取在一月内形成工作实效, (略) 开展停车收费管理。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围场县停车场(位)明细.docx


各乡镇政府、各县直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 (略) 创建工作,治理“停车乱”、破解“停车难”等问题,持续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绿色出行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和道路畅通、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场化运营管理,盘活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创新停车科技应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公共停车资源配置格局,实 (略) 场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目标, (略) 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停车需求。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县城公共停车资源, (略) 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 (略) 理念,城市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 (略) 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停车设施规划

1.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通知》(建城〔2015〕129号)的标准,停车位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1.3倍之间,坚持停车设施差别供给原则,摸清我县停车矛盾现状,预测未来停车需求, (略) 停车设施发展目标。结合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缺口现状及机动车增长趋势,科学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和供给标准。

2.加强专项规划的落实。对已批准确定的停车设施规划,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细化落实措施,严密组织,抓紧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缩小使用范围。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专项规划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规划项目准时落地。

(二)加强停车秩序整治

1.精准管控路内停车。 (略) 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等情况,深入研究不同区域停车需求,科学计算路内泊位停放周转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车设施数量的前提下,减少路内机动车泊位数。综合运用现场查纠、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惩处损毁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利用地锁、石墩等妨碍停车功能等行为,始终保持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严管态势,确保路内停车“顺向、入位、规范、有序”。

2.从严管理路外停车。强力推进道路以外区域停车秩序规范整治,在确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连续、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按照“机非分离”的原则,严格控制、科学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路缘石以上停车区域和通道须进行硬化处理,严厉查处私设供机动车上下的路缘斜坡的行为。

3.切实规范停车场管理。研究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和智慧停车建设标准,停车场经营者须依法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术防范及停车信息智能化等设施,规范停车场内部停车秩序,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根据停车供需差异状况,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商业区高于居民区、新能源车优惠收费”的原则, (略) 公共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积极推动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通过停车成本压力驱动停车周转率提高。

(四)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开放

加快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免费开放停车设施,盘活存量停车资源。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实行错时开放、有偿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 (略) 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四、责任分工

(一)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道外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设立的停车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锁、石墩、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行为。 (略) 进行试运营收费,逐步培养居民缴费习惯; (略) 经验,推进收费系统进一步智能化, (略) 从目前的大范围人工+少量智能收费,逐步扩展到大范围智能收费+少部分人工辅助,最后全面实现智能收费系统管理; (略) 提前调研智能收费系统、设备,只要具备条件的停车场就先使用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收费管理; (略) 做好停车费欠缴管理工作; (略) 在停车费欠缴管理方面,采取递进式管理措施,对于初犯车辆,给予补缴、教育等进行处置;对于多次长期欠缴车辆停车费的,采取拖车、现场锁车、拉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县发改局。综合考虑投资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各类停车服务设施制定的收费标准,提供指导与合理化建议。对后期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充分落实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适时调整我县停车收费政策。

(三)县公安局。依法及时处置妨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事件,打击阻挠、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维护执法权威,确保各职能部门执行职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县城区道路内可施划停车泊位路段及时进行施划。在免费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规定最长停放时限,僵尸车、报废车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

(五)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指导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及不按规定标准乱收费等行为。

(六)县融媒体中心。 (略) 创建常态提升活动,广泛宣传文明出行、规范车辆停放等相关政策,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收费的宣传;可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线上以县融媒体平台做为主要载体,加大停车收费推广文案宣传,线下通过电子公交车站牌、灯箱播放海报、主要停车场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收费宣传。

(七)县网信办。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在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响应,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回复,以正视听,安排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八) (略) 。指导基层人民法庭依法审理涉及停车场的各类案件,妥善化解诉讼案件等社会矛盾,提高诉讼审结效率。

(九)县财政局。负责项目招投标和资金监管工作。

(十) (略) 。构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做好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升级工作,实现停车数据的动静融合、供需一体;对公共资源路内、路外停车设施进行运营和管理。

(十一)相关乡镇、社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帮助各类主体履行停车管理职责,推进停车秩序“网格化”管理和门前“五包”制度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智慧 (略) 场化经营管理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 (略) 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 (略) 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 (略) 管理特色亮点,让道路更通畅,市民出行更方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 (略) 智慧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 (略) 民文明停车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智慧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坚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对于决定事项积极落实,争取在一月内形成工作实效, (略) 开展停车收费管理。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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