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易辉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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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易辉 (略) 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泗阳易辉 (略) 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泗阳易辉 (略)
建设地点: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
项目概要:企业现拟投资200万元, (略)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建设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本项目原厂址位于泗阳县史集街道长虹路南侧兴业路西侧1号厂房,现 (略)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厂房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把原有的1条生产线迁建过来,并扩建5条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主要原辅料:聚*烯、填充母粒等;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机5台、真空成型机6台(5用1备)、混料机5台、裁断机4台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混料--熔融挤出--成型--冷却--裁剪--包装入库。本项目原材料均为外购,本项目不涉及橡胶、硫化、发泡,不涉及聚*烯(PE)、聚*烯(PP)吹膜成型,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产品),不涉及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烯农用地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阳易辉 (略)
地址: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
联系人:张良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链接中http://**_*.html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泗阳易辉 (略)
2023年10月26日
泗阳易辉 (略) 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泗阳易辉 (略) 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泗阳易辉 (略)
建设地点: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
项目概要:企业现拟投资200万元, (略)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建设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本项目原厂址位于泗阳县史集街道长虹路南侧兴业路西侧1号厂房,现 (略)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厂房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把原有的1条生产线迁建过来,并扩建5条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年产2200吨塑料制品;主要原辅料:聚*烯、填充母粒等;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机5台、真空成型机6台(5用1备)、混料机5台、裁断机4台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混料--熔融挤出--成型--冷却--裁剪--包装入库。本项目原材料均为外购,本项目不涉及橡胶、硫化、发泡,不涉及聚*烯(PE)、聚*烯(PP)吹膜成型,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产品),不涉及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烯农用地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阳易辉 (略)
地址: (略) 史集工业园发展大道14号
联系人:张良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链接中http://**_*.html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泗阳易辉 (略)
2023年10月26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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