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拟作出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0月26日拟作出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产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产项目 | (略) 延平区西芹镇浆*村 | 南平 (略) | (略) | 年产饲料28万吨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对施工场地、施工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施工区界用尼龙布遮挡,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 ⑵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 ⑶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蓄水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 ⑷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建筑材料装车不宜过满,并加盖帆布以防运输途中洒落地面引起扬尘和道路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处理,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⑵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 ⑶工程汽车冲洗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先进行除油,再经沉淀除砂后回用于砂石料或拌和站冲洗或尽量用于施工区的日常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皮带机的机头等机械安装消声器等。 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应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特别是基础打桩时,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⑴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物数量较大,应分门别类,有序堆放。建筑垃圾 (略) (略) 统一负责处置,并在施工前订立接收和处置协议。 ⑵对建筑和装修废料进行分类处置,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产生涂料废物、废弃桶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粉碎、制粒、打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冷凝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储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有振动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各道生产工序、原料初清筛杂质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产项目 | (略) 延平区西芹镇浆*村 | 南平 (略) | (略) | 年产饲料28万吨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对施工场地、施工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施工区界用尼龙布遮挡,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 ⑵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 ⑶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蓄水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 ⑷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建筑材料装车不宜过满,并加盖帆布以防运输途中洒落地面引起扬尘和道路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处理,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⑵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 ⑶工程汽车冲洗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先进行除油,再经沉淀除砂后回用于砂石料或拌和站冲洗或尽量用于施工区的日常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皮带机的机头等机械安装消声器等。 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应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特别是基础打桩时,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⑴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物数量较大,应分门别类,有序堆放。建筑垃圾 (略) (略) 统一负责处置,并在施工前订立接收和处置协议。 ⑵对建筑和装修废料进行分类处置,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产生涂料废物、废弃桶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粉碎、制粒、打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冷凝水及生活污水收集至储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有振动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各道生产工序、原料初清筛杂质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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