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一智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湖南创一智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创一 (略) 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产业园2期8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创一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创一 (略) (略) 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产业园2期8栋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480m2,设计年产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1000吨,总投资约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分为喷砂废气、超音速火焰喷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切割钻孔废气、焊接烟尘。本项目喷砂废气、超音速火焰喷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切割钻孔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及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颗粒物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与冷却水,近期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直接排入紫荆河;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与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对接完成后,将取消园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再向北经涓水汇至湘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大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焊材、焊渣等 (略) 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废煤油桶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创一 (略) 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产业园2期8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创一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创一 (略) (略) 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产业园2期8栋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480m2,设计年产电池混料设备零部件1000吨,总投资约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分为喷砂废气、超音速火焰喷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切割钻孔废气、焊接烟尘。本项目喷砂废气、超音速火焰喷涂废气、等离子喷涂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切割钻孔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及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颗粒物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与冷却水,近期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直接排入紫荆河;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与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对接完成后,将取消园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后,再向北经涓水汇至湘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大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废焊材、焊渣等 (略) 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废煤油桶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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