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将军山路与横山东路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 15646.77 平方米(约合 23.4亩),二类工业用地,由太湖县建筑设计室设计。设计方案中拟建厂房、门卫、配套办公等设施,总建筑面积 16343.72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 23762.95平方米,容积率 1.52(规划条件≥1.5),建筑密度 53.01%(规划条件≥40%),绿地率 4.82%(规划条件≤10%)。非生产性设施用地占比 3.49%(规划条件≤7%),其中办公楼用地占比 0.58%(规划条件≤2%),非生产性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比 12.33%(规划条件≤15%)。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调整后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网
公示期: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