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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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万吨液体肥料项目

贺兰县洪广镇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沃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坐标:经度106°18′21.660″,纬度38°43′27.380″。本项目占地面积*㎡。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宁夏泰益欣 (略) ,西侧为银汝路,北侧为空地。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办公生活区及公用工程区等;项目购置安装相应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液体肥40万吨、年产水溶肥10万吨、年产有机无机复混肥5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上料工序、搅拌、混合、造粒、冷却筛分、破碎、包装工序粉尘及熔融混合工序产生的氨气气体。本项目针对粉尘采取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氨气采取的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氨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量约7128m3/a(1.33m3/d),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利用重力沉降和厌氧发酵原料,对污染物进行沉淀、消解)处理后排入宁夏泰益欣 (略) 污水处理站。宁夏泰益欣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双级A/O+二沉池+混凝池+三沉池+Fenton反应池+终沉池+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炭过滤器”,设计处理工程规模为12000m3/d,现实际处理规模为9000-10000m3/d。出水水质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搅拌机、风机、造粒机、输送机、提升机、滚筛等各类机械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过滤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返回生产工序回收利用;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过滤袋统一收集后外售;食堂垃圾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项目根据工程分析提供的厂内可能泄露物质种类、排放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防渗分区的要求,同时根据各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包括门房、厂区道路等,做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执行。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层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K≤1.0×10-7cm/s的粘土层防渗性能。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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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万吨液体肥料项目

贺兰县洪广镇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沃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坐标:经度106°18′21.660″,纬度38°43′27.380″。本项目占地面积*㎡。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宁夏泰益欣 (略) ,西侧为银汝路,北侧为空地。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办公生活区及公用工程区等;项目购置安装相应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液体肥40万吨、年产水溶肥10万吨、年产有机无机复混肥5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上料工序、搅拌、混合、造粒、冷却筛分、破碎、包装工序粉尘及熔融混合工序产生的氨气气体。本项目针对粉尘采取的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氨气采取的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氨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量约7128m3/a(1.33m3/d),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利用重力沉降和厌氧发酵原料,对污染物进行沉淀、消解)处理后排入宁夏泰益欣 (略) 污水处理站。宁夏泰益欣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双级A/O+二沉池+混凝池+三沉池+Fenton反应池+终沉池+曝气生物滤池+活性炭过滤器”,设计处理工程规模为12000m3/d,现实际处理规模为9000-10000m3/d。出水水质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搅拌机、风机、造粒机、输送机、提升机、滚筛等各类机械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过滤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返回生产工序回收利用;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过滤袋统一收集后外售;食堂垃圾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项目根据工程分析提供的厂内可能泄露物质种类、排放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防渗分区的要求,同时根据各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包括门房、厂区道路等,做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执行。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层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K≤1.0×10-7cm/s的粘土层防渗性能。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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