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溪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4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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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溪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4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信息
备案项目编号2310-*-04-01-*
项目名称宜春市溪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4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奉新县
建设地点详情 (略) , (略) ,奉新县
详细地址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波大道99号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赁 (略) 空置厂房及办公楼进行生产,租赁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电动葫芦吊装4套、投料平台4套、均匀给料器4套、皮带输送机4套、剪切撕碎机4套、对辊撕碎机4套、粉碎机8套、多组分选4套、脱粉器8套、泄压料仓8套、小料仓32套、直线筛8套、回转窑4套、除铁器4套、破碎机12台、涡电流4套、振动分料器8套、一次铜铝分选机8套、斗提机8套、超声波圆振筛8套、二次铜铝分选机8套、负压输送机24套、破碎钢平台1台、分选钢平台1台、放电槽16个等生产设备。项目完全投产后,可形成年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4万吨,生产预处理废锂电池正负极粉料15000吨(其中正极粉10000吨)的规模。主要以废旧三元锂电池单体、三元锂电池正极片及边角料为原材料,经放电、撕碎、热解、破碎、筛分、重力分选等工序生产预处理废锂电池正负极粉料。项目估算年综合能耗1759.66吨标煤。我公司承诺:依法依规严格办理能评、环评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我公司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2号令)规定,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关停退出等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 (略) (略)
开工时间*年
竣工时间*年
项目类型备案
备案状态已备案
项目信息
备案项目编号2310-*-04-01-*
项目名称宜春市溪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4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奉新县
建设地点详情 (略) , (略) ,奉新县
详细地址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波大道99号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赁 (略) 空置厂房及办公楼进行生产,租赁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电动葫芦吊装4套、投料平台4套、均匀给料器4套、皮带输送机4套、剪切撕碎机4套、对辊撕碎机4套、粉碎机8套、多组分选4套、脱粉器8套、泄压料仓8套、小料仓32套、直线筛8套、回转窑4套、除铁器4套、破碎机12台、涡电流4套、振动分料器8套、一次铜铝分选机8套、斗提机8套、超声波圆振筛8套、二次铜铝分选机8套、负压输送机24套、破碎钢平台1台、分选钢平台1台、放电槽16个等生产设备。项目完全投产后,可形成年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4万吨,生产预处理废锂电池正负极粉料15000吨(其中正极粉10000吨)的规模。主要以废旧三元锂电池单体、三元锂电池正极片及边角料为原材料,经放电、撕碎、热解、破碎、筛分、重力分选等工序生产预处理废锂电池正负极粉料。项目估算年综合能耗1759.66吨标煤。我公司承诺:依法依规严格办理能评、环评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我公司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2号令)规定,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关停退出等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 (略) (略)
开工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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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状态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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