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公示简本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该地 (略) 西郊军工路北侧,中心坐标为N38.*°,E114.*°,占地面积约48082.10m2(72.1232亩)。主要为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内的炼焦工段及焦场的部分区域,以及粗苯冷却工段东侧空地和锅炉房东侧空地。地块于2020年6月~9月完成拆除工作,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前,于2023年7月4日进行了再次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的构筑物和设备均已拆除,地块内未发生新的扰动,地块内无硬化区域,地势整体较平坦,无新增污染源。
(略) 城乡总体规划图(2013~2030年)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为防护绿地和道路,由于地块周边均为居民区和村庄,较为敏感,因此,保守起见,本次调查该地块按照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2019年4月~2023年7月,受 (略) 委托,河北 (略) 承接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先后编制完成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根据上述已备案的报告,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地块内表层(0-5.0m)土壤中有6种因子存在健康风险,分别为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地块总体修复/管控方量为*.42 m3。土壤第一层(0-1.5m)修复方量为54969.62 m3;土壤第二层(1.5-3.5m)修复方量为49829.66 m3;土壤第三层(3.5-5.0m)修复方量为11087.15 m3;地块总体修复方量为*.42 m3。
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氯化物、硫酸盐、色度、总硬度(碳酸钙计)、氟化物、耗氧量、硝酸盐(以氮计)、铁、锰、铅、苯并(a)芘、邻苯二*酸双(2-*基己基)酯、挥发酚(以苯酚计)、氨氮(以氮计)、氰化物,经风险评估计算后,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不可接受风险。
2023年7月,受 (略) 委托, (略) 承接该地块设计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技术方案》,并于2023年8月7日通过专家评审。8月9日初完成《技术方案》修改、专家确认和备案工作。通过场地污染特征分析、修复技术比选、可行性评估、方案设计等,确定场地修复技术为:0-5.0m深度范围内有机物污染土壤(*.75 m3)全部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处置;0-5.0m深度范围内重金属污染土壤(1588.22m3)采用土壤淋洗技术处置;0-5.0m深度范围内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1886.46 m3)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土壤淋洗技术处置。修复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淋洗废水、基坑积水和车辆、砾石冲洗废水,经收集后首先进行检测,若达到回用或外排水质要求,则直接回用或外排,若超相关水质要求,则排入污水处理区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
2023年8月,受 (略) 委托,由 (略) 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由河北中科 (略) 承担该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由河北 (略) 承担该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施工单位于2023年8月22日进行污染土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施工单位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拐点坐标对污染区域进行了原位修复工作;2023年8月28日进行地块内异位修复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拐点坐标对污染区域进行了清挖、淋洗、暂存。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扬尘、无组织废气、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采取了雾炮、洒水作业等控制措施,车辆和砾石冲洗废水等经水泵抽排至场内污水处理区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定期对挖掘机等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减少噪声产生;修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分类处置。环境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开展了巡视、旁站、资料核查、现场会议、污染监测、问题反馈、督促改进等环境监理工作,使得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技术方案》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噪声环境开展了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表明修复工作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023年10月,项目己完成所有修复工作,修复工程重点修复完成了:修复工程主要针对0-5.0m有机物染污土采用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原位修复)处置,对0-5.0m重金属污染土采用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异位修复)处置,对0-5.0m有机物+重金属复合污染土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原位+异位修复)处置。原位修复的土壤方量总计为*.21m3,其中有机物污染土壤*.75 m3,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1886.46m3;异位修复的土壤方量总计为3499.14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1630.27m3,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1868.870m3;总计修复方量为*.89m3。
效果评估单位河北 (略) 通过收集、审核修复项目的相关文件与资料,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布点监测等方式,核实工程的实施以及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等,综合评估该地块土壤修复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编制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在资料回顾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评估对象为清理基坑边界、异位修复后土壤、清挖过程产生的清洁土壤、冲洗后石块、原位修复后土壤、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清理基坑边界、清洁土壤、异位修复后土壤和原位修复后土壤评价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目标值要求,冲洗后石块评价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潜在二次污染区评标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目标值要求。评估结果如下:
(1)基坑清理效果评估
①污染土壤清挖与修复范围测量评估结果
修复工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方案划定范围的坐标拐点,对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按各层污染深度进行分批清挖。每个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高程基本依据了风险评估报告和技术方案的拐点与高程,清挖测量情况基本大于或等于方案的修复范围。清挖范围测量评估为合格,表明了地块相关污染土壤已按预定要求清理出地块的污染区域。
清挖的含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淋洗修复区进行处置,并已全部得到治理修复。
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地块相关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
②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结果
异位修复主要是含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土壤淋洗(异位修复技术)处理,因此现场采用分区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清挖。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清洁士暂存于清洁土暂存区,错层土暂存于待检区2。基坑内污染土壤经分区分层清挖与效果评估监测,最终的监测结果显示基坑侧壁和底部土壤的目标污染物全部达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基坑清挖完成,表明了地块相关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已经全部完成清理。
(2)异位修复土壤处置效果评估结果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对异位修复后土壤(待检区1)进行采样,共采集了7个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因子为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含量满足《技术方案》要求,达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修复后土壤样品合格率达到100%。
(3)原位修复土壤处置效果评估结果
我单位于2023年8月28~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原位修复区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240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砷(部分检测)。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修复后土壤样品合格率达到100%。表明了本地块多环芳烃污染土壤经原位化学氧化后,能有效的消除或降低了土壤污染物浓度。
(4)砾石冲洗效果评估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冲洗后石块(88m3)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所有目标污染物: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要求,一次冲洗后石块合格率为100%。表明了本地块相关区域内的污染土壤中挑出的大粒径石块经集中冲洗后,能有效的消除或降低了土壤污染物浓度。
(5)清洁土监测评估结果
为了确保在清挖清洁土过程中未被周边基坑的污染土污染,按每500m3一个样品进行验证性取样监测。我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清洁土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所有目标污染物: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一次冲洗后石块合格率为100%。监测结果为所有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
(6)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监测评估结果
本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本地块的目标污染物,即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共采集样品31个(不包含平行样)。监测结果为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检测结果均小于修复目标值。表明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未受到二次污染。
根据效果评估监测结果,对风评阶段构建的概念模型进行更新,修复竣工后,地块内原风险评估划定的修复区域内已无目标污染物,无暴露风险,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环境要求。
综上所述,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达到了确定的修复目标,可以按照规划的类别安全利用,本地块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公示简本
本次调查地块为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该地 (略) 西郊军工路北侧,中心坐标为N38.*°,E114.*°,占地面积约48082.10m2(72.1232亩)。主要为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内的炼焦工段及焦场的部分区域,以及粗苯冷却工段东侧空地和锅炉房东侧空地。地块于2020年6月~9月完成拆除工作,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前,于2023年7月4日进行了再次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的构筑物和设备均已拆除,地块内未发生新的扰动,地块内无硬化区域,地势整体较平坦,无新增污染源。
(略) 城乡总体规划图(2013~2030年)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为防护绿地和道路,由于地块周边均为居民区和村庄,较为敏感,因此,保守起见,本次调查该地块按照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2019年4月~2023年7月,受 (略) 委托,河北 (略) 承接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先后编制完成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根据上述已备案的报告,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地块内表层(0-5.0m)土壤中有6种因子存在健康风险,分别为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地块总体修复/管控方量为*.42 m3。土壤第一层(0-1.5m)修复方量为54969.62 m3;土壤第二层(1.5-3.5m)修复方量为49829.66 m3;土壤第三层(3.5-5.0m)修复方量为11087.15 m3;地块总体修复方量为*.42 m3。
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氯化物、硫酸盐、色度、总硬度(碳酸钙计)、氟化物、耗氧量、硝酸盐(以氮计)、铁、锰、铅、苯并(a)芘、邻苯二*酸双(2-*基己基)酯、挥发酚(以苯酚计)、氨氮(以氮计)、氰化物,经风险评估计算后,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不可接受风险。
2023年7月,受 (略) 委托, (略) 承接该地块设计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技术方案》,并于2023年8月7日通过专家评审。8月9日初完成《技术方案》修改、专家确认和备案工作。通过场地污染特征分析、修复技术比选、可行性评估、方案设计等,确定场地修复技术为:0-5.0m深度范围内有机物污染土壤(*.75 m3)全部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处置;0-5.0m深度范围内重金属污染土壤(1588.22m3)采用土壤淋洗技术处置;0-5.0m深度范围内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1886.46 m3)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土壤淋洗技术处置。修复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淋洗废水、基坑积水和车辆、砾石冲洗废水,经收集后首先进行检测,若达到回用或外排水质要求,则直接回用或外排,若超相关水质要求,则排入污水处理区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
2023年8月,受 (略) 委托,由 (略) 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由河北中科 (略) 承担该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由河北 (略) 承担该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施工单位于2023年8月22日进行污染土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施工单位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拐点坐标对污染区域进行了原位修复工作;2023年8月28日进行地块内异位修复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拐点坐标对污染区域进行了清挖、淋洗、暂存。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扬尘、无组织废气、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采取了雾炮、洒水作业等控制措施,车辆和砾石冲洗废水等经水泵抽排至场内污水处理区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定期对挖掘机等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减少噪声产生;修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分类处置。环境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开展了巡视、旁站、资料核查、现场会议、污染监测、问题反馈、督促改进等环境监理工作,使得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技术方案》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噪声环境开展了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表明修复工作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023年10月,项目己完成所有修复工作,修复工程重点修复完成了:修复工程主要针对0-5.0m有机物染污土采用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原位修复)处置,对0-5.0m重金属污染土采用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异位修复)处置,对0-5.0m有机物+重金属复合污染土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原位+异位修复)处置。原位修复的土壤方量总计为*.21m3,其中有机物污染土壤*.75 m3,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1886.46m3;异位修复的土壤方量总计为3499.14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1630.27m3,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1868.870m3;总计修复方量为*.89m3。
效果评估单位河北 (略) 通过收集、审核修复项目的相关文件与资料,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布点监测等方式,核实工程的实施以及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等,综合评估该地块土壤修复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编制了《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在资料回顾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评估对象为清理基坑边界、异位修复后土壤、清挖过程产生的清洁土壤、冲洗后石块、原位修复后土壤、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清理基坑边界、清洁土壤、异位修复后土壤和原位修复后土壤评价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目标值要求,冲洗后石块评价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潜在二次污染区评标指标及标准为地块目标污染物满足目标值要求。评估结果如下:
(1)基坑清理效果评估
①污染土壤清挖与修复范围测量评估结果
修复工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方案划定范围的坐标拐点,对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按各层污染深度进行分批清挖。每个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高程基本依据了风险评估报告和技术方案的拐点与高程,清挖测量情况基本大于或等于方案的修复范围。清挖范围测量评估为合格,表明了地块相关污染土壤已按预定要求清理出地块的污染区域。
清挖的含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淋洗修复区进行处置,并已全部得到治理修复。
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地块相关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
②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结果
异位修复主要是含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土壤淋洗(异位修复技术)处理,因此现场采用分区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清挖。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清洁士暂存于清洁土暂存区,错层土暂存于待检区2。基坑内污染土壤经分区分层清挖与效果评估监测,最终的监测结果显示基坑侧壁和底部土壤的目标污染物全部达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基坑清挖完成,表明了地块相关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已经全部完成清理。
(2)异位修复土壤处置效果评估结果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对异位修复后土壤(待检区1)进行采样,共采集了7个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因子为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含量满足《技术方案》要求,达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修复后土壤样品合格率达到100%。
(3)原位修复土壤处置效果评估结果
我单位于2023年8月28~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原位修复区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240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砷(部分检测)。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修复后土壤样品合格率达到100%。表明了本地块多环芳烃污染土壤经原位化学氧化后,能有效的消除或降低了土壤污染物浓度。
(4)砾石冲洗效果评估
我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冲洗后石块(88m3)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所有目标污染物: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要求,一次冲洗后石块合格率为100%。表明了本地块相关区域内的污染土壤中挑出的大粒径石块经集中冲洗后,能有效的消除或降低了土壤污染物浓度。
(5)清洁土监测评估结果
为了确保在清挖清洁土过程中未被周边基坑的污染土污染,按每500m3一个样品进行验证性取样监测。我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对本地块清洁土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个(不包含平行样),委托河北实朴 (略) 进行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所有目标污染物: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所有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一次冲洗后石块合格率为100%。监测结果为所有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
(6)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监测评估结果
本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本地块的目标污染物,即砷、苯并(b)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共采集样品31个(不包含平行样)。监测结果为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检测结果均小于修复目标值。表明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未受到二次污染。
根据效果评估监测结果,对风评阶段构建的概念模型进行更新,修复竣工后,地块内原风险评估划定的修复区域内已无目标污染物,无暴露风险,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环境要求。
综上所述, (略) (旧厂区)主要功能区原址一期地块污染修复项目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达到了确定的修复目标,可以按照规划的类别安全利用,本地块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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