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科创新城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榆科创管函〔2023〕23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研究并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 (略) 科创新城及高新区,项目路线与规划线位走向保持一致,起点西接现状科创四路,向东经立业路、兴业路、鸿业路,设桥梁上跨规划怀远一路、包西铁路、规划延榆鄂高铁、华瑞路,落地后与榆林大道西幅路平交。

道路采用双向八(六)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约1.615公里(立业路至怀远一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怀远一路至榆林大道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跨线桥两侧地面辅路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向四车道标准)。共设置桥梁1座,桥长约729米,含跨铁路主跨(65+65)米T型刚构转体桥梁一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75万元,预备费4479万元, (略) 财政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核定。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项目代码:2307-*-04-0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科创新城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榆科创管函〔2023〕23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研究并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创四路与延榆高铁、包西铁路立交通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 (略) 科创新城及高新区,项目路线与规划线位走向保持一致,起点西接现状科创四路,向东经立业路、兴业路、鸿业路,设桥梁上跨规划怀远一路、包西铁路、规划延榆鄂高铁、华瑞路,落地后与榆林大道西幅路平交。

道路采用双向八(六)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约1.615公里(立业路至怀远一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怀远一路至榆林大道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跨线桥两侧地面辅路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向四车道标准)。共设置桥梁1座,桥长约729米,含跨铁路主跨(65+65)米T型刚构转体桥梁一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75万元,预备费4479万元, (略) 财政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核定。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项目代码:2307-*-04-0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