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化州市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茂名化州市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关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关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 |
建设单位: | 广火(化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丽岗镇赤坎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 (略) (略) 丽岗镇赤坎村,共涉及2个地块,地块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37分27.304秒、北纬21度47分57.556秒;地块二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39分10.061秒、北纬21度48分35.407秒。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1546.481亩,装机容量为100兆瓦,年均发电量为16194.5万千瓦。本项目光伏区根据用地形状进行规则布置,由25个单元组成,共计25个方阵区,全部方阵区采用540Wp单晶硅高效组件,一个组串块数共约28个,共使用6614个组串,共*块组件。本项目光伏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预制管桩基础形式,光伏板固定倾角角度为16°。本项目各光伏子阵经直流汇流箱汇流之后接至箱逆变一体机,通过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升压成35千伏后,共分6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千伏新能源升压站。新建的110千伏升压站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2.7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光伏区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靠近敏感点附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池;大气污染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3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回用于光伏区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在施工地块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选择合适的行车路线,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取低噪声的设备;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在箱式结构内;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对底座采用减振措施,做好运行维护。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圾交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光伏组件。废弃光伏组件不含蓄电池,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升压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进行开挖,光伏机组等基础施工及光伏电场内道路的修建等工程对土壤、植被、景观、动物及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使用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路线行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土袋挡护、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他覆盖物等临时防护措施;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优先使用本土物种;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施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光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光污染影响主要为采用的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拟采取的光污染防护措施包括:采取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倾角为16°的安装方式,光伏电池组件内单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低于玻璃幕墙,无眩光;公路和乡道两侧的光伏板安装特别注意调整光伏板水平位置和角度,避免光伏板反射线对准乡道和高速公路,避免车辆驾驶员产生炫目感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造成光污染影响。 二、评估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略) 环境保护规划。 评估认为,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符合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3年10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关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关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 |
建设单位: | 广火(化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丽岗镇赤坎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丽岗镇150MWp农光互补项目(一期100MWp) (略) (略) 丽岗镇赤坎村,共涉及2个地块,地块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37分27.304秒、北纬21度47分57.556秒;地块二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39分10.061秒、北纬21度48分35.407秒。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1546.481亩,装机容量为100兆瓦,年均发电量为16194.5万千瓦。本项目光伏区根据用地形状进行规则布置,由25个单元组成,共计25个方阵区,全部方阵区采用540Wp单晶硅高效组件,一个组串块数共约28个,共使用6614个组串,共*块组件。本项目光伏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预制管桩基础形式,光伏板固定倾角角度为16°。本项目各光伏子阵经直流汇流箱汇流之后接至箱逆变一体机,通过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升压成35千伏后,共分6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千伏新能源升压站。新建的110千伏升压站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2.7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光伏区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靠近敏感点附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池;大气污染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3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回用于光伏区灌溉,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在施工地块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选择合适的行车路线,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取低噪声的设备;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在箱式结构内;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对底座采用减振措施,做好运行维护。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圾交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光伏组件。废弃光伏组件不含蓄电池,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升压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进行开挖,光伏机组等基础施工及光伏电场内道路的修建等工程对土壤、植被、景观、动物及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使用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路线行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土袋挡护、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他覆盖物等临时防护措施;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优先使用本土物种;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施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光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光污染影响主要为采用的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拟采取的光污染防护措施包括:采取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倾角为16°的安装方式,光伏电池组件内单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低于玻璃幕墙,无眩光;公路和乡道两侧的光伏板安装特别注意调整光伏板水平位置和角度,避免光伏板反射线对准乡道和高速公路,避免车辆驾驶员产生炫目感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造成光污染影响。 二、评估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略) 环境保护规划。 评估认为,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符合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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