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征求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概要: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8.28平方公里,分为原开发区东区、西区、南阳片区、西汪片区。原开发区东区东至汉牡丹大街,南至南环路以南,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中兴路以北,面积为4.82平方公里;原开发区西区东至午河南支南堤,南至赵村,西至柏乡县界,北至午河南支北堤,面积为0.73平方公里;南阳片区东至北阳村,南至午河,西至方鲁村,北至八里庄村,面积为2.14平方公里;西汪片区东至中鲁村,南至西汪村,西至汉牡丹大街南延,北至寨里东村,面积为0.59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以包装新材料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食品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纺织服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为特色产业。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链接:http://** 提取码:cdwy,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纸质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链接:http://**-fyLw?pwd=7wdd 提取码:7wdd,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名称: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立刚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征求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概要: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8.28平方公里,分为原开发区东区、西区、南阳片区、西汪片区。原开发区东区东至汉牡丹大街,南至南环路以南,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中兴路以北,面积为4.82平方公里;原开发区西区东至午河南支南堤,南至赵村,西至柏乡县界,北至午河南支北堤,面积为0.73平方公里;南阳片区东至北阳村,南至午河,西至方鲁村,北至八里庄村,面积为2.14平方公里;西汪片区东至中鲁村,南至西汪村,西至汉牡丹大街南延,北至寨里东村,面积为0.59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以包装新材料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食品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纺织服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为特色产业。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链接:http://** 提取码:cdwy,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纸质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链接:http://**-fyLw?pwd=7wdd 提取码:7wdd,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联系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名称: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立刚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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