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略) 整改结果公示
(略) 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查进驻时,全省 (略) 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21年年底,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0吨/日)开工建设;2022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9月建成投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600 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置1台600吨/日焚烧炉+1台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餐厨垃圾协同处置规模为100吨/日,年处理餐厨垃圾3.65万吨,配置一条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日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占地面积约 72421㎡。工程总投资43719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部分投资39019万元,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部分投资4700.21万元,2023年9月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期2年。服务范围: (略) 双塔区、龙城区、 (略) 、朝阳县城镇及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服务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食堂、餐厅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
该项目于2021年9月3日由上海 (略) 中标;同年12月3日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23年8月6日,垃圾焚烧锅炉吹管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已达到投产运行标准;8月8日开始接收生活垃圾进场。2023年9月15日正式投产试运营。 (略) 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全部采取焚烧处理方式, (略) 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国家的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略) 整改结果公示
(略) 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查进驻时,全省 (略) 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21年年底,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0吨/日)开工建设;2022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9月建成投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600 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置1台600吨/日焚烧炉+1台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餐厨垃圾协同处置规模为100吨/日,年处理餐厨垃圾3.65万吨,配置一条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日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占地面积约 72421㎡。工程总投资43719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部分投资39019万元,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部分投资4700.21万元,2023年9月投入运营,项目建设期2年。服务范围: (略) 双塔区、龙城区、 (略) 、朝阳县城镇及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服务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食堂、餐厅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
该项目于2021年9月3日由上海 (略) 中标;同年12月3日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23年8月6日,垃圾焚烧锅炉吹管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已达到投产运行标准;8月8日开始接收生活垃圾进场。2023年9月15日正式投产试运营。 (略) 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全部采取焚烧处理方式, (略) 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国家的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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