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河北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河北 (略) | 河北圣洁环境 (略) |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 |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建设单位为河北 (略) ,建设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为2个车间,一车间包括废油储罐区、废铁桶处理线、废塑料桶处理线、废机油滤芯处理线、污水站、成品区;二车间为原料库、办公室、危废间,建成后年处理废弃包装物、废机油滤芯、废铁桶、废塑料桶等1.5万吨;废油回收储运,年周转量1万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48号。 |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原料库抽残、暂存废气,废铁桶处理废气,废机油滤芯处理废气,废塑料桶处理废气采取集气罩+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标准,非*烷总烃≤8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二级标准及《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要求,颗粒物≤10mg/m3。污水站废气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封闭等措施,确保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2322-2016)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2.0mg/m3;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1.0mg/m3。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封闭间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清洗废水、旋流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一车间、二车间、初期雨水池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 日 (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河北 (略) | 河北圣洁环境 (略) |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 |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建设单位为河北 (略) ,建设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为2个车间,一车间包括废油储罐区、废铁桶处理线、废塑料桶处理线、废机油滤芯处理线、污水站、成品区;二车间为原料库、办公室、危废间,建成后年处理废弃包装物、废机油滤芯、废铁桶、废塑料桶等1.5万吨;废油回收储运,年周转量1万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48号。 |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原料库抽残、暂存废气,废铁桶处理废气,废机油滤芯处理废气,废塑料桶处理废气采取集气罩+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标准,非*烷总烃≤8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二级标准及《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要求,颗粒物≤10mg/m3。污水站废气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封闭等措施,确保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2322-2016)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2.0mg/m3;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1.0mg/m3。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封闭间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清洗废水、旋流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一车间、二车间、初期雨水池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 日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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