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仟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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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仟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4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 (略) 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 (略) 碎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 (略)

建设地点

(略) 乌兰哈达镇建材园区2017-东-26#兴安盟 (略) 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西侧空地上建设,新建设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和机制砂库房,建筑碎石堆放区依托现有堆场(现有工程原料堆放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粉尘、建筑碎石和机制砂堆放区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

(1)物料堆放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原料河流石运输进厂后在原料堆放区储存,进厂河流石已经清洗处理,未夹带泥沙,河流石粒径为10cm~30cm,粒径较大,原料堆放区河流石在装卸、堆放、转运及上料过程中均基本上不会产生粉尘排放。

建筑碎石堆放区露天建设,在其堆放、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粉尘排放,本项目在建筑碎石堆放区周边建设围挡,可有效降低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配置防尘布,平时对物料料堆进行苫盖,有效抑制物料堆放粉尘的产生。

机制砂产品含水率高,机制砂在全封闭的机制砂库房内存放,其在装卸、转运过程基本上不会产生扬尘,但是若长时间堆放,表面干化会产生扬尘,定期对机制砂产品料堆洒水保湿。

(2)生产设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来自破碎及皮带输送过程。

①在破碎处产尘点配置洒水抑尘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喷雾洒水抑制粉尘的产生。

②将破碎设备置于封闭的棚内,使得产生的粉尘90%以上在封闭棚内沉降,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③筛分机加水进行冲洗,筛分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3)运输扬尘

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项目物料运输量较大,要求运输车辆封闭或采用苫布进行遮盖,杜绝物料的洒落。

(4)运输车辆尾气

定期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建议使用燃气、电能等能源运输车辆,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

(5)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建筑碎石堆放区及机制砂库房周围设置绿化带,选用适宜当地生长且对有害气体抗吸性及滞留力强的树种。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其在工作过程中规范操作和自觉遵守环保制度的意识。

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定期清掏还田。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分析

冲洗废水的处理原理既是进行泥水分离,通过物理的方法将泥砂分离出来,由于冲洗废水含泥沙量较大,先用初沉池自然沉降的办法将细沙沉淀下来,进而控制进入加药絮凝环节的含固量,以达到降低药剂成本投资的目的,然后通过添加絮凝剂,形成颗粒沉淀,上清液回用,下层泥浆进入污泥脱水设备,泥饼外售制砖厂或外运作为筑路垫料。

本项目冲洗废水处理絮凝剂使用量为2.03t/a,成分为聚*烯酰胺(PAM),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絮凝剂最终全部进入到沉淀池沉渣中,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聚*烯酰胺与沉渣絮凝沉淀,沉淀物性能稳定,不会对沉渣的使用功能产生影响。但是,聚*烯酰胺在自然条件下会发生缓慢的物理降解(热、剪切)化学降解(水解、氧化剂催化氧化)和生物降解,生成具有毒性的*烯酰胺单体,本项目沉渣用于制砖或筑路垫料,且该分解过程非常缓慢,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评价要求对冲洗废水沉淀池按照导则中重点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

本次评价要求沉淀池周边建设雨水导排设施,杜绝下雨期间地表径流雨水进入沉淀池,同时要求沉淀池在下雨期间进行遮盖,避免沉淀池中水满后冲洗废水溢流导致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

本项目生产废水所采用的的沉淀池处理工艺在属于行业常见处理工艺,投资小,处理效果可靠稳定,措施合理。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定期清掏还田,评价要求对旱厕进行防渗处理,按照导则中一般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措施可行。

3.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

(1)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

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高安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转运站内路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

(2)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

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3)隔声墙、隔声间的设置

将主要噪声设备建设在封闭厂房内,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应保证车间的密闭性,以使其能很好的发挥防尘、降噪的作用。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应考虑对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

(4)重视绿化

重视绿化工作也是噪声防治的一项积极措施。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阻滞噪声传播。项目绿化重点是生产设施区、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5)加强管理

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防噪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使本项目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对待交通噪声防治措施上,应加强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各敏感点处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在厂区内部运输道路两旁增加绿化带,可减少噪声传播,使噪声对沿线村庄影响降低。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操作环境中的设备噪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2007)中规定的85dB(A)标准,从而对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定期清理产生的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

(1)沉淀池定期清理沉渣,根据物料衡算,沉渣产生量为1136.36t/a(脱水后含水率12%),沉渣主要成分为河流石粉(粒径小于等级3mm),经脱水后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措施可行。

沉淀池清理周期较长,按照需求方需求定期清理,脱水后直接外运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不在厂区内设暂存设施

(2)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人,生活垃圾排放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量为0.45t/a,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空地建设,不涉及新占土地,拟建场地内地表植被已经遭到了破坏。项目建成后对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等周边进行绿化,区域植被状况将会得到了根本的转变,原生植被被人造植被取代,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6.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全部达标排放,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冲洗废水处理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现有的旱厕已进行了防渗处理。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运营期沉淀池清理周期较长,按照需求方需求定期清理,脱水后直接外运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不在厂区内设暂存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防渗方案

本项目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建筑碎石堆放区、机制砂库房、旱厕设为一般防渗分区,防渗方案:采用人工合成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 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冲洗废水处理沉淀池设为重点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于M=6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等效于M=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7设置防渗。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4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 (略) 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 (略) 碎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 (略)

建设地点

(略) 乌兰哈达镇建材园区2017-东-26#兴安盟 (略) 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西侧空地上建设,新建设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和机制砂库房,建筑碎石堆放区依托现有堆场(现有工程原料堆放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区粉尘、建筑碎石和机制砂堆放区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

(1)物料堆放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原料河流石运输进厂后在原料堆放区储存,进厂河流石已经清洗处理,未夹带泥沙,河流石粒径为10cm~30cm,粒径较大,原料堆放区河流石在装卸、堆放、转运及上料过程中均基本上不会产生粉尘排放。

建筑碎石堆放区露天建设,在其堆放、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粉尘排放,本项目在建筑碎石堆放区周边建设围挡,可有效降低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配置防尘布,平时对物料料堆进行苫盖,有效抑制物料堆放粉尘的产生。

机制砂产品含水率高,机制砂在全封闭的机制砂库房内存放,其在装卸、转运过程基本上不会产生扬尘,但是若长时间堆放,表面干化会产生扬尘,定期对机制砂产品料堆洒水保湿。

(2)生产设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来自破碎及皮带输送过程。

①在破碎处产尘点配置洒水抑尘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喷雾洒水抑制粉尘的产生。

②将破碎设备置于封闭的棚内,使得产生的粉尘90%以上在封闭棚内沉降,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③筛分机加水进行冲洗,筛分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3)运输扬尘

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项目物料运输量较大,要求运输车辆封闭或采用苫布进行遮盖,杜绝物料的洒落。

(4)运输车辆尾气

定期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建议使用燃气、电能等能源运输车辆,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

(5)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本项目在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建筑碎石堆放区及机制砂库房周围设置绿化带,选用适宜当地生长且对有害气体抗吸性及滞留力强的树种。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其在工作过程中规范操作和自觉遵守环保制度的意识。

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定期清掏还田。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分析

冲洗废水的处理原理既是进行泥水分离,通过物理的方法将泥砂分离出来,由于冲洗废水含泥沙量较大,先用初沉池自然沉降的办法将细沙沉淀下来,进而控制进入加药絮凝环节的含固量,以达到降低药剂成本投资的目的,然后通过添加絮凝剂,形成颗粒沉淀,上清液回用,下层泥浆进入污泥脱水设备,泥饼外售制砖厂或外运作为筑路垫料。

本项目冲洗废水处理絮凝剂使用量为2.03t/a,成分为聚*烯酰胺(PAM),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絮凝剂最终全部进入到沉淀池沉渣中,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聚*烯酰胺与沉渣絮凝沉淀,沉淀物性能稳定,不会对沉渣的使用功能产生影响。但是,聚*烯酰胺在自然条件下会发生缓慢的物理降解(热、剪切)化学降解(水解、氧化剂催化氧化)和生物降解,生成具有毒性的*烯酰胺单体,本项目沉渣用于制砖或筑路垫料,且该分解过程非常缓慢,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评价要求对冲洗废水沉淀池按照导则中重点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

本次评价要求沉淀池周边建设雨水导排设施,杜绝下雨期间地表径流雨水进入沉淀池,同时要求沉淀池在下雨期间进行遮盖,避免沉淀池中水满后冲洗废水溢流导致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

本项目生产废水所采用的的沉淀池处理工艺在属于行业常见处理工艺,投资小,处理效果可靠稳定,措施合理。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定期清掏还田,评价要求对旱厕进行防渗处理,按照导则中一般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措施可行。

3.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

(1)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

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高安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转运站内路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

(2)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

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3)隔声墙、隔声间的设置

将主要噪声设备建设在封闭厂房内,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应保证车间的密闭性,以使其能很好的发挥防尘、降噪的作用。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应考虑对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

(4)重视绿化

重视绿化工作也是噪声防治的一项积极措施。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阻滞噪声传播。项目绿化重点是生产设施区、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5)加强管理

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防噪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使本项目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对待交通噪声防治措施上,应加强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各敏感点处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在厂区内部运输道路两旁增加绿化带,可减少噪声传播,使噪声对沿线村庄影响降低。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操作环境中的设备噪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2007)中规定的85dB(A)标准,从而对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定期清理产生的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

(1)沉淀池定期清理沉渣,根据物料衡算,沉渣产生量为1136.36t/a(脱水后含水率12%),沉渣主要成分为河流石粉(粒径小于等级3mm),经脱水后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措施可行。

沉淀池清理周期较长,按照需求方需求定期清理,脱水后直接外运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不在厂区内设暂存设施

(2)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人,生活垃圾排放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量为0.45t/a,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空地建设,不涉及新占土地,拟建场地内地表植被已经遭到了破坏。项目建成后对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等周边进行绿化,区域植被状况将会得到了根本的转变,原生植被被人造植被取代,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6.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全部达标排放,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冲洗废水处理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现有的旱厕已进行了防渗处理。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运营期沉淀池清理周期较长,按照需求方需求定期清理,脱水后直接外运外售制砖厂或用于筑路垫料,不在厂区内设暂存设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防渗方案

本项目破碎车间、原料堆放区、建筑碎石堆放区、机制砂库房、旱厕设为一般防渗分区,防渗方案:采用人工合成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 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冲洗废水处理沉淀池设为重点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于M=6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等效于M=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7设置防渗。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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