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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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南京瑞派 (略) 南京瑞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5号 2023.10.19
2 (略) 江宁区 (略) 机制砂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6号 2023.10.27
3 关于南京 (略)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7号 2023.10.27
4 关于南京地铁小镇 (略)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东流路(龙王山大道-麟岗大道、思邈路-六顺路)、龙王山大道、二象路等十二条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8号 2023.10.24
**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一、**日-**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南京瑞派 (略) 南京瑞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5号 2023.10.19
2 (略) 江宁区 (略) 机制砂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6号 2023.10.27
3 关于南京 (略)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7号 2023.10.27
4 关于南京地铁小镇 (略)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东流路(龙王山大道-麟岗大道、思邈路-六顺路)、龙王山大道、二象路等十二条道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江)建〔2023〕118号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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