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豪鹏、华洪亘、国华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豪鹏、华洪亘、国华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 真:023-*
通讯地址: (略) 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 |
1 | (略) | (略) 新建年产300吨塑料包装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3号 | 2023年10月10日 | 同意 |
2 | 重 (略) | 年产300吨五金、塑料模具生产线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5号 | 2023年10月17日 | 同意 |
3 | 重庆 (略) | 年产2万立方玻化微珠真空绝热芯材复合无机板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6号 | 2023年10月17日 | 同意 |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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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 |
1 | (略) | (略) 新建年产300吨塑料包装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3号 | 2023年10月10日 | 同意 |
2 | 重 (略) | 年产300吨五金、塑料模具生产线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5号 | 2023年10月17日 | 同意 |
3 | 重庆 (略) | 年产2万立方玻化微珠真空绝热芯材复合无机板项目 | 渝(铜)环准〔2023〕66号 | 2023年10月17日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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