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亿淼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亿淼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香鹿山镇黄窑村6组12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香鹿山镇黄窑村6组12号,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调墨、彩印烘干(含擦洗)、柔印、淋膜复合、上胶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集气罩+软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淋膜复合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橡胶雕刻印板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废金属雕刻印板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的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香鹿山镇黄窑村6组12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香鹿山镇黄窑村6组12号,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年产50000平方米地面保护膜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调墨、彩印烘干(含擦洗)、柔印、淋膜复合、上胶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集气罩+软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淋膜复合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橡胶雕刻印板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废金属雕刻印板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的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