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劳模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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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劳模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略) 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北碚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全国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1.李功立,男,193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黄桷小学原副书记,1960年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本人月收入7971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4632元。

2.孔琴,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阿辉餐馆退休人员,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2995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64344元。

3.刘支文,男,1950年8月生,中共党员,重庆 (略) 退休人员,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4682元,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44100元。

4.蒋世碧,女,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原北碚玻璃器皿厂退休人员,1989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4114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50916元。

上述4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

4.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

5.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公示时限: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北碚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四楼)

邮编:*

电话:*、*

传真:*

(略) 北碚区总工会

2023年10月27日



(略) 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北碚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全国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1.李功立,男,193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黄桷小学原副书记,1960年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本人月收入7971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4632元。

2.孔琴,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碚区阿辉餐馆退休人员,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2995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64344元。

3.刘支文,男,1950年8月生,中共党员,重庆 (略) 退休人员,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4682元,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44100元。

4.蒋世碧,女,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原北碚玻璃器皿厂退休人员,1989年获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4114元/月,补助标准8357元/月,拟补助金额50916元。

上述4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

4.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

5.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公示时限: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北碚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四楼)

邮编:*

电话:*、*

传真:*

(略) 北碚区总工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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