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宜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 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春袁州工业园康安路1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宜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江西宜春袁州工业园康安路1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1"49.572"、北纬27°54"37.296"。项目分东西两个地块,全厂总占地面积约252.19亩(东区占地面积133.5亩,西区占地面积118.69亩)。东、西区位于 (略) 两侧;东区周边企业分布情况为东侧为宜春 (略) (略) (略) ,南侧为待建设用地,西侧为 (略) ,北 (略) ;西区周边企业分布情况为东侧为 (略) (以下简称“丹康制药”),南侧为 (略) , (略) (略) 及江西磊泷 (略) ,北侧为江西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原料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包、电池级碳酸锂、食品级葡萄糖。生产工艺分为废旧锂电池预处理系统、废旧磷酸铁锂粉料综合回收碳酸锂系统、铁磷渣综合回收磷酸铁系统、磷酸铁生产、磷酸铁锂生产、副产硫酸铵生产。 全厂产品方案:磷酸铁锂29850.312t/a;副产:无水硫酸钠4531.8548t/a(执行《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中Ⅱ类合格品标准)、副产:硫酸铵36392.0363t/a(执行《工业硫酸铵》(HG/T 5744-2020))。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电池拆解破碎车间废气处理废水、硫酸雾及氨气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工艺废水在硫酸铵生产车间经除磷、除铝、混合沉淀、板框压滤、多介质过滤、超滤、母液二级RO、MVR蒸发结晶处理后副产硫酸铵,渗透液经过三级RO产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电池拆解破碎车间废气处理废水经收集后在车间沉淀池(位于电池拆解破碎车间构筑物周边)进行预处理后,经车间沉淀池处理后,总镍、总铊车间排口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硫酸雾及氨气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一起进入西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混合沉淀池处理,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动植物油、硫酸盐、总镍、总钴、总锰、总铊等执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从严值(其中:总镍、总铊车间排口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入渥江后入袁河。 本项目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4.7595t/a、NH3-N≤0.4702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车间工艺废气:粗破(一、二、三级破碎)废气、低温挥发系统废气、炭化废气、炭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细破(四、五级破碎)/筛分废气、焚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正负极粉料投料粉尘、氧化反应硫酸雾废气、脱碳废气、碳酸锂粉碎/包装废气、酸浸废气、沉淀反应尾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煅烧废气、磷酸铁粉碎/包装废气、硫酸雾、氧化反应尾气、置换反应尾气、干燥废气、磷酸铁锂系统投料粉尘、喷雾干燥废气、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焚烧炉助燃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气流粉碎废气、真空包装废气、化验室废气等。 预处理后的粗破(一、二、三级破碎)、细破(四、五级破碎)废气各自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电池拆解破碎车间集气总管,与低温挥发系统废气、炭化废气汇集后经二次焚烧+急冷塔+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 正负极粉料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氧化反应硫酸雾废气、脱碳硫酸雾废气、酸浸硫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 收集后的氨气采用酸液喷淋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碳酸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 沉淀反应、置换反应尾气氨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5#)达标排放。 天然气煅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6#)达标排放。 磷酸铁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7#)达标排放。 自产磷酸铁生产系统与铁磷渣综合回收磷酸铁生产系统共用一个料仓,料仓顶部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8#)排放。 磷酸铁锂生产工序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9#)达标排放。 喷雾干燥系统综合废气(1号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10#)达标排放。 喷雾干燥系统综合废气(2号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11#)达标排放。 1号、2号、3号炉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经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换热冷却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焚烧炉尾气由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2#)高空排放。 3号、4号、5号炉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经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换热冷却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焚烧炉尾气由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3#)高空排放。 磷酸铁锂产品气流粉碎、真空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4#)高空排放。 研发中心实验室硫酸雾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5#)排放。 经处理后生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NO2)、硫酸雾、氟化物、NH3、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非*烷总烃≤1.6139 t/a、氮氧化物≤20.8722t/a、SO2?≤2.593t/a。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各车间内未捕集的气体、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以及罐区少量氨气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恶臭等。通过总图合理布局,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规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企业丹康制药的影响,通过合理平面布置,控制磷酸铁车间构筑物及磷酸铁锂车间构筑物在靠近丹康制药侧均设置隔墙,将磷酸铁生产车间与产品仓库建设墙体进行阻隔,磷酸铁锂车间与辅助车间建设墙体进行阻隔,通过工房阻隔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对丹康制药的影响。考虑花粉会对丹康制药有影响,项目地与丹康制药交界的围墙处不得种植产生花粉的树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外排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SO2、NOx、硫酸雾、氟化物、NH3、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压滤机、引风机、炭化炉、煅烧回转炉、窑炉、各种泵类和公辅设施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电池拆解破碎车间为边界外延100m、浸出及碳酸锂车间、磷酸铁车间、磷酸铁锂车间、硫酸铵生产车间、罐区、溶解车间、实验室为边界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 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宜春袁州工业园康安路1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宜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宜 (略)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江西宜春袁州工业园康安路1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1"49.572"、北纬27°54"37.296"。项目分东西两个地块,全厂总占地面积约252.19亩(东区占地面积133.5亩,西区占地面积118.69亩)。东、西区位于 (略) 两侧;东区周边企业分布情况为东侧为宜春 (略) (略) (略) ,南侧为待建设用地,西侧为 (略) ,北 (略) ;西区周边企业分布情况为东侧为 (略) (以下简称“丹康制药”),南侧为 (略) , (略) (略) 及江西磊泷 (略) ,北侧为江西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原料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包、电池级碳酸锂、食品级葡萄糖。生产工艺分为废旧锂电池预处理系统、废旧磷酸铁锂粉料综合回收碳酸锂系统、铁磷渣综合回收磷酸铁系统、磷酸铁生产、磷酸铁锂生产、副产硫酸铵生产。 全厂产品方案:磷酸铁锂29850.312t/a;副产:无水硫酸钠4531.8548t/a(执行《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中Ⅱ类合格品标准)、副产:硫酸铵36392.0363t/a(执行《工业硫酸铵》(HG/T 5744-2020))。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电池拆解破碎车间废气处理废水、硫酸雾及氨气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工艺废水在硫酸铵生产车间经除磷、除铝、混合沉淀、板框压滤、多介质过滤、超滤、母液二级RO、MVR蒸发结晶处理后副产硫酸铵,渗透液经过三级RO产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电池拆解破碎车间废气处理废水经收集后在车间沉淀池(位于电池拆解破碎车间构筑物周边)进行预处理后,经车间沉淀池处理后,总镍、总铊车间排口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硫酸雾及氨气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一起进入西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混合沉淀池处理,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动植物油、硫酸盐、总镍、总钴、总锰、总铊等执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从严值(其中:总镍、总铊车间排口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入渥江后入袁河。 本项目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4.7595t/a、NH3-N≤0.4702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车间工艺废气:粗破(一、二、三级破碎)废气、低温挥发系统废气、炭化废气、炭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细破(四、五级破碎)/筛分废气、焚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正负极粉料投料粉尘、氧化反应硫酸雾废气、脱碳废气、碳酸锂粉碎/包装废气、酸浸废气、沉淀反应尾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煅烧废气、磷酸铁粉碎/包装废气、硫酸雾、氧化反应尾气、置换反应尾气、干燥废气、磷酸铁锂系统投料粉尘、喷雾干燥废气、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焚烧炉助燃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气流粉碎废气、真空包装废气、化验室废气等。 预处理后的粗破(一、二、三级破碎)、细破(四、五级破碎)废气各自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电池拆解破碎车间集气总管,与低温挥发系统废气、炭化废气汇集后经二次焚烧+急冷塔+二级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 正负极粉料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氧化反应硫酸雾废气、脱碳硫酸雾废气、酸浸硫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 收集后的氨气采用酸液喷淋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碳酸锂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 沉淀反应、置换反应尾气氨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5#)达标排放。 天然气煅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6#)达标排放。 磷酸铁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7#)达标排放。 自产磷酸铁生产系统与铁磷渣综合回收磷酸铁生产系统共用一个料仓,料仓顶部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8#)排放。 磷酸铁锂生产工序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9#)达标排放。 喷雾干燥系统综合废气(1号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10#)达标排放。 喷雾干燥系统综合废气(2号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11#)达标排放。 1号、2号、3号炉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经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换热冷却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焚烧炉尾气由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2#)高空排放。 3号、4号、5号炉高温烧结工序废气经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换热冷却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焚烧炉尾气由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3#)高空排放。 磷酸铁锂产品气流粉碎、真空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4#)高空排放。 研发中心实验室硫酸雾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15#)排放。 经处理后生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NO2)、硫酸雾、氟化物、NH3、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非*烷总烃≤1.6139 t/a、氮氧化物≤20.8722t/a、SO2?≤2.593t/a。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各车间内未捕集的气体、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以及罐区少量氨气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恶臭等。通过总图合理布局,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规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企业丹康制药的影响,通过合理平面布置,控制磷酸铁车间构筑物及磷酸铁锂车间构筑物在靠近丹康制药侧均设置隔墙,将磷酸铁生产车间与产品仓库建设墙体进行阻隔,磷酸铁锂车间与辅助车间建设墙体进行阻隔,通过工房阻隔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对丹康制药的影响。考虑花粉会对丹康制药有影响,项目地与丹康制药交界的围墙处不得种植产生花粉的树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外排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SO2、NOx、硫酸雾、氟化物、NH3、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压滤机、引风机、炭化炉、煅烧回转炉、窑炉、各种泵类和公辅设施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电池拆解破碎车间为边界外延100m、浸出及碳酸锂车间、磷酸铁车间、磷酸铁锂车间、硫酸铵生产车间、罐区、溶解车间、实验室为边界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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