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0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200吨防腐管件及设备项目 | (略) 周村区正阳路7069号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四氟制管机、电焊机、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00吨防腐管件及设备的生产规模。 | 1、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刷漆晾干工序、衬塑工序、制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表2金属制品业(C33)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危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及废水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2 | 生产线节能环保全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大尚村东南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7703平方米,总投资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租赁现有厂区西北侧闲置厂区(7703平方米),建设一座 5000m2钢结构厂房,将现有 1#、3#、4#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搬迁至北厂区,并购置粉磨机、无锤粉碎机、巴马克破碎机等先进设备替换原有老旧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北厂区可实现年产 1500t/a 浇注料(HF-135)、1000t/a 浇注料(HF-160)和500t/a微粉,南厂区产能减少为 2000t/a 浇注料(HF-135)。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 | 1、项目1#耐火材料浇注料(HF-135)生产线和4#耐火材料浇注料 HF-160 加工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3#微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耐火材料工业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生产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200吨防腐管件及设备项目 | (略) 周村区正阳路7069号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四氟制管机、电焊机、空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00吨防腐管件及设备的生产规模。 | 1、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刷漆晾干工序、衬塑工序、制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表2金属制品业(C33)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危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及废水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2 | 生产线节能环保全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 | (略) 周村区王村镇大尚村东南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7703平方米,总投资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租赁现有厂区西北侧闲置厂区(7703平方米),建设一座 5000m2钢结构厂房,将现有 1#、3#、4#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搬迁至北厂区,并购置粉磨机、无锤粉碎机、巴马克破碎机等先进设备替换原有老旧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北厂区可实现年产 1500t/a 浇注料(HF-135)、1000t/a 浇注料(HF-160)和500t/a微粉,南厂区产能减少为 2000t/a 浇注料(HF-135)。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 | 1、项目1#耐火材料浇注料(HF-135)生产线和4#耐火材料浇注料 HF-160 加工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3#微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耐火材料工业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生产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