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株洲兴 (略) 拟投资300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工序提质整合;产品、品质、设备与控制系统提质;现有厂房提质改造为可生产工业级特种二氧化硅与食品级二氧化硅的多功能专业化厂房,产品仓库、发货棚及项目其它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7000平方米。项目新增7万t/a的白炭黑生产能力,全厂白炭黑生产能力达到22万t/a。 项目预计于2025年9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新增干燥尾气通过布袋捕集器进行收集,捕集后的尾气经滤筒过滤后由排气筒(4根,40m)排放。干燥尾气中外排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现有工程其余生产废气不涉及改造。 2、 本次改造计划整合新建高技术高质量的反应水洗工序,改造后白炭黑生产工艺中的过滤和洗涤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后外排至白石港支流。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排放口,经计算工程后废水排放量及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削减,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水泵、风机等。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分析企业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项目生产对区域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过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工程前后固废种类未发生变化,产生量略有增加。固废均依托企业现有固废间及危废间,经现场勘查,固废间及危废间建设均符合规范要求,其暂存规模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各类固体废物均将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危害。 5、地下水及土壤:营运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主要途径是化学品储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输送管道等渗漏,但项目对其均进行有效预防,可有效杜绝其渗漏导致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其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营运期主要涉及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和真空烧结废气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事故。事故发生将对评价区域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发生概率较低,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减少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株洲兴 (略) 拟投资300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株洲兴 (略) 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工序提质整合;产品、品质、设备与控制系统提质;现有厂房提质改造为可生产工业级特种二氧化硅与食品级二氧化硅的多功能专业化厂房,产品仓库、发货棚及项目其它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7000平方米。项目新增7万t/a的白炭黑生产能力,全厂白炭黑生产能力达到22万t/a。 项目预计于2025年9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新增干燥尾气通过布袋捕集器进行收集,捕集后的尾气经滤筒过滤后由排气筒(4根,40m)排放。干燥尾气中外排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现有工程其余生产废气不涉及改造。 2、 本次改造计划整合新建高技术高质量的反应水洗工序,改造后白炭黑生产工艺中的过滤和洗涤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后外排至白石港支流。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排放口,经计算工程后废水排放量及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削减,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水泵、风机等。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分析企业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项目生产对区域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过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工程前后固废种类未发生变化,产生量略有增加。固废均依托企业现有固废间及危废间,经现场勘查,固废间及危废间建设均符合规范要求,其暂存规模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各类固体废物均将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危害。 5、地下水及土壤:营运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主要途径是化学品储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输送管道等渗漏,但项目对其均进行有效预防,可有效杜绝其渗漏导致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其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营运期主要涉及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和真空烧结废气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事故。事故发生将对评价区域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发生概率较低,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减少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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