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庆和、李新华、张广义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关于朱庆和、李新华、张广义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X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拜泉县兴农镇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朱庆和 | 宅基地 | 兴农镇卫国村8组 | *JC点击查看>>**F* | 55.04 | 住宅 | |
2 | 李新华 | 宅基地 | 兴农镇东风村1组 | *JC点击查看>>**F* | 72.79 | 住宅 | |
3 | 张广义 | 宅基地 | 兴农镇星火村6组 | *JC点击查看>>**F* | 70.78 | 住宅 |
拜泉县兴农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编号:X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拜泉县兴农镇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朱庆和 | 宅基地 | 兴农镇卫国村8组 | *JC点击查看>>**F* | 55.04 | 住宅 | |
2 | 李新华 | 宅基地 | 兴农镇东风村1组 | *JC点击查看>>**F* | 72.79 | 住宅 | |
3 | 张广义 | 宅基地 | 兴农镇星火村6组 | *JC点击查看>>**F* | 70.78 | 住宅 |
拜泉县兴农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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