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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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

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碧水环保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 ,占地面积*m2。一期工程新建3个碳化车间,每座车间建筑面积23800m2,总计布设7条碳化生产线,其中1#车间布置2条12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000t/a(单条500t/a),1条年产3000t/a的24K碳纤维生产线,2#车间布置2条50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2000t/a(单条6000t/a),3#车间布置2条50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2000t/a(单条6000t/a),合计产能28000t/a。主要设备包括氧化炉、碳化炉、电解机、水洗机等。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预氧化、低温碳化、高温碳化、电解处理、水洗、上浆、干燥等。配套公辅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1. 施工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六个百分百,将扬尘产生的影响减小到最小;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及时清运回收废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倾倒。

2.大气环境:(1)碳化一、二、三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预氧化、高温、低温碳化及电解废气,每条生产线氧化、电解废气蓄热式(RTO)焚烧炉焚烧后与碳化废气经直燃式(DFTO)焚烧炉汇合,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每条生产线配置一根排气,共计7根,排气筒编号DA001~ DA007。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厂界氨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通过车间内自然沉降等措施。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车间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措施,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3.水环境:废水经厂内集水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4.声环境: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值标准。

5.固体废物:(1)残次碳纤维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废包装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3)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①地面防渗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地面防渗层可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HDPE)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罐区防渗

地面用钢筋混凝土,液体化学品贮存区域及罐区必须有围堰和集水沟等,所有地面、集水沟应该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和防漏措施,防渗材料应与2mm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相当。

环墙式罐基础的防渗层要求:长丝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长丝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防渗层应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宜小于1.5%。

承台式罐基础防渗层要求:钢筋混凝土承台及承台以上环墙内表面应刷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防渗层应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宜小于0.3%。

③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池体防渗

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可采用混凝土池防渗。池体及池底地面用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及仓储库基础地面刷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

钢筋混凝土水池的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迎水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长边尺寸不大于20m的水池内表面防渗宜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Ⅱ型产品,其用量不应小于1.5kg/m2,且厚度不应小于1.0mm。长边尺寸大于20m的水池内表面防渗应喷涂聚脲防水涂料Ⅱ型产品,喷涂聚脲涂层的厚度不宜小于1.5mm。接缝处等细部构造应采取防渗处理。

④管道的防渗

污水管线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管道、阀门严格检查,采用优质产品,有质量问题及时更换。

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

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或HDPE膜防渗层。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中应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掺加量宜为0.8%~1.5%,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HDPE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厚度不应小于1.5mm。

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基本杜绝了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不会影响地下水水位、水质以及周边的土壤的变化。

7.生态保护措施:对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对于改善和保护局部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场踏勘,区内无珍稀动植物和文物古迹保护对象,项目用地规模较小,对区域生态系统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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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PAN基原丝和10万吨PAN基高端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

内蒙古和利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碧水环保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 (略) 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 ,占地面积*m2。一期工程新建3个碳化车间,每座车间建筑面积23800m2,总计布设7条碳化生产线,其中1#车间布置2条12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000t/a(单条500t/a),1条年产3000t/a的24K碳纤维生产线,2#车间布置2条50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2000t/a(单条6000t/a),3#车间布置2条50K碳纤维生产线,年产12000t/a(单条6000t/a),合计产能28000t/a。主要设备包括氧化炉、碳化炉、电解机、水洗机等。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预氧化、低温碳化、高温碳化、电解处理、水洗、上浆、干燥等。配套公辅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1. 施工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六个百分百,将扬尘产生的影响减小到最小;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及时清运回收废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倾倒。

2.大气环境:(1)碳化一、二、三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预氧化、高温、低温碳化及电解废气,每条生产线氧化、电解废气蓄热式(RTO)焚烧炉焚烧后与碳化废气经直燃式(DFTO)焚烧炉汇合,通过一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每条生产线配置一根排气,共计7根,排气筒编号DA001~ DA007。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厂界氨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通过车间内自然沉降等措施。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车间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措施,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3.水环境:废水经厂内集水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4.声环境: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值标准。

5.固体废物:(1)残次碳纤维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废包装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3)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①地面防渗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地面防渗层可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HDPE)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罐区防渗

地面用钢筋混凝土,液体化学品贮存区域及罐区必须有围堰和集水沟等,所有地面、集水沟应该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和防漏措施,防渗材料应与2mm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相当。

环墙式罐基础的防渗层要求:长丝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长丝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宜小于600g/m2)。防渗层应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宜小于1.5%。

承台式罐基础防渗层要求:钢筋混凝土承台及承台以上环墙内表面应刷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防渗层应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宜小于0.3%。

③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池体防渗

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可采用混凝土池防渗。池体及池底地面用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及仓储库基础地面刷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

钢筋混凝土水池的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迎水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长边尺寸不大于20m的水池内表面防渗宜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Ⅱ型产品,其用量不应小于1.5kg/m2,且厚度不应小于1.0mm。长边尺寸大于20m的水池内表面防渗应喷涂聚脲防水涂料Ⅱ型产品,喷涂聚脲涂层的厚度不宜小于1.5mm。接缝处等细部构造应采取防渗处理。

④管道的防渗

污水管线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管道、阀门严格检查,采用优质产品,有质量问题及时更换。

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

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或HDPE膜防渗层。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中应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掺加量宜为0.8%~1.5%,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HDPE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厚度不应小于1.5mm。

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基本杜绝了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不会影响地下水水位、水质以及周边的土壤的变化。

7.生态保护措施:对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对于改善和保护局部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场踏勘,区内无珍稀动植物和文物古迹保护对象,项目用地规模较小,对区域生态系统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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