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雄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变更中山市雄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 (略) 小榄镇东港大道61号,用地面积为7643.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略)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 (略) 小榄镇东港大道61号,用地面积为7643.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略)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