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政务服务中心24#窗口)
传 真:0551-*
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4#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 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天 (略) |
建设地点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321.3万元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京台高速交口西侧,从事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管线段起于江北联络线150+900m处,通过迁改后于江北联络线151+004m处对接现状管道,迁改建管道总长139米,采用开挖预埋钢筋混凝土套管的方式穿越珠江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试压废水和清管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项目施工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避免施工扰民。 (四)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临时性占地作业后及时恢复。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废物回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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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天 (略) |
建设地点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321.3万元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京台高速交口西侧,从事江北联络线珠江路段迁改工程。项目管线段起于江北联络线150+900m处,通过迁改后于江北联络线151+004m处对接现状管道,迁改建管道总长139米,采用开挖预埋钢筋混凝土套管的方式穿越珠江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试压废水和清管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项目施工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避免施工扰民。 (四)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临时性占地作业后及时恢复。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废物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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