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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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为优化用地布局,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委组织开展了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HT07-01-02、HT07-01-03、HT07-01-0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的工作,修改后规划地块情况如下:

HT07-01-01地块面积约99.3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40%。

HT07-01-02地块面积约96.63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40%。

HT07-01-03、HT07-01-04地块合并为HT07-01-03地块,面积约107.8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代码:*),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2米,绿地率≥40%。

目前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HT07-01-02、HT07-01-03、HT07-01-0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已通过专家评审会、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社会 (略) 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26日(30日)。

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略)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公众号、三亚日报、地块现场。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海棠区林旺大道林旺社区 (略)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邮政编码:*,电话:0898-*,联系人:蒙女士。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公示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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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用地布局,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委组织开展了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HT07-01-02、HT07-01-03、HT07-01-0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的工作,修改后规划地块情况如下:

HT07-01-01地块面积约99.3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40%。

HT07-01-02地块面积约96.63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40%。

HT07-01-03、HT07-01-04地块合并为HT07-01-03地块,面积约107.8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代码:*),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2米,绿地率≥40%。

目前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HT07-01-02、HT07-01-03、HT07-01-0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已通过专家评审会、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社会 (略) 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26日(30日)。

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略)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公众号、三亚日报、地块现场。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海棠区林旺大道林旺社区 (略)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邮政编码:*,电话:0898-*,联系人:蒙女士。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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