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静安区2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关于同意静安区2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关于同意静安区2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402号
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481街坊原冠松奔驰4S店地块等2幅地块的范围调整列入静安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静规划资源办〔202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局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静安区2幅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JA2023-15、JA2023-16)补充列入静安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1.08公顷(以实测为准,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3年度土地储备工作。
三、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按照“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储供联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请你中心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按 (略) 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监管。
五、请你局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落实管护和巡查,严格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地点 | 地块四至 | 地块 面积 |
1 | JA2023-15 | 481街坊原冠松奔驰4S店扩大地块 | 彭浦镇 | 东至高平路,南至汶水路,西至彭浦制冷机厂,北至平遥路 | 0.49 |
2 | JA2023-15 | 石门二路170弄 零星旧改项目 扩大地块 | 石门二路 街道 | 东至上海自然博物馆、南至静安雕塑公园、西至石门二路、 (略) 育才初级中学 | 0.59 |
共计(2幅) | 1.08 |
关于同意静安区2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402号
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481街坊原冠松奔驰4S店地块等2幅地块的范围调整列入静安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静规划资源办〔202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局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静安区2幅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JA2023-15、JA2023-16)补充列入静安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1.08公顷(以实测为准,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3年度土地储备工作。
三、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按照“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储供联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请你中心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按 (略) 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监管。
五、请你局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落实管护和巡查,严格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地点 | 地块四至 | 地块 面积 |
1 | JA2023-15 | 481街坊原冠松奔驰4S店扩大地块 | 彭浦镇 | 东至高平路,南至汶水路,西至彭浦制冷机厂,北至平遥路 | 0.49 |
2 | JA2023-15 | 石门二路170弄 零星旧改项目 扩大地块 | 石门二路 街道 | 东至上海自然博物馆、南至静安雕塑公园、西至石门二路、 (略) 育才初级中学 | 0.59 |
共计(2幅) | 1.08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