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 (略) 武盛大道西侧、腾飞路东侧、北环路北侧、高校三路南侧,由项目一期地块和项目二期地块组成,地块总用地面积*.5m2(其中项目一宗地用地面积*.8m2,项目一宗地用地面积*.7 m2;两块地相邻,仅一路之隔),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E:114.*°N:33.*°(一期);E:114.*°N:33.*°(二期),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李楼村农用地,根据《20 (略) 第四批重点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川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总平面图》,该地块规划 (略) 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川汇区分 (略) (略) (报告中简称“调查单位”)承担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年8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可知:
(1)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内从2012 年至今一直为农用地。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农作物均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未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上2012至2023年以村庄、农田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业种植为主;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周边工业企业为南约31 (略) 青怡苑 (略) ,结合实际情况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经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地块内污染影响较小,对土壤造成无明显影响。
(3)根据地块内13个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与对照点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水平基本一致;地块内VOCs污染物含量和对照点含量水平基本一致,检测数据均较小,没有明显异常点位。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土壤快筛结果达标,地块内没有污染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2、结论与建议
基于第一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本次调查活动的结论是严格基于地块在调查期间的现场环境状况和通过尽职调查获取的地块及周边历史信息而做出的专业判断,如地块在本次调查结束后出现任何重大变动(自然、人为破坏,如不明渣土、垃圾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况,业主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工作。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 (略) 武盛大道西侧、腾飞路东侧、北环路北侧、高校三路南侧,由项目一期地块和项目二期地块组成,地块总用地面积*.5m2(其中项目一宗地用地面积*.8m2,项目一宗地用地面积*.7 m2;两块地相邻,仅一路之隔),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E:114.*°N:33.*°(一期);E:114.*°N:33.*°(二期),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李楼村农用地,根据《20 (略) 第四批重点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川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总平面图》,该地块规划 (略) 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川汇区分 (略) (略) (报告中简称“调查单位”)承担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北校区项目一期、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年8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可知:
(1)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内从2012 年至今一直为农用地。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农作物均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未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上2012至2023年以村庄、农田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业种植为主;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周边工业企业为南约31 (略) 青怡苑 (略) ,结合实际情况未发现间接污染该地块。因此,地块内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经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地块内污染影响较小,对土壤造成无明显影响。
(3)根据地块内13个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与对照点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水平基本一致;地块内VOCs污染物含量和对照点含量水平基本一致,检测数据均较小,没有明显异常点位。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土壤快筛结果达标,地块内没有污染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2、结论与建议
基于第一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生产活动对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该地块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查验,进一步监测确认;在后续地块开发利用时,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督管理,杜绝新增外来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建议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本次调查活动的结论是严格基于地块在调查期间的现场环境状况和通过尽职调查获取的地块及周边历史信息而做出的专业判断,如地块在本次调查结束后出现任何重大变动(自然、人为破坏,如不明渣土、垃圾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况,业主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工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