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
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盛石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盛石一、二级站更新改造,拆除重建6台机泵共计580kW,灌区渠道范围内护坡1.59km、改建矩形渠1.1km、清淤1.52km,新建、重建、改建渠系建筑物(涵闸、桥梁等)共36座,新建量水设施2套,改建、重建机耕桥4座,增建信息化及管护设施等。 项 (略) (略) 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镇。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5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立项备案,项目编码:2209-*-04-0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不外排;污泥干化区废水经絮凝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道。 (2)废气 扬尘: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落实《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中施工要求,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措施,车辆进行冲洗;对施工场地硬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燃油废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恶臭:选择在非灌溉期、冬季清淤,必要时喷洒除臭剂或设置苦布遮盖。 (3)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采用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减少交通噪声,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河道淤泥在弃土区内污泥干化区晾晒后,用于景观覆土;本项目土方开挖弃渣运至弃土区内,用于后期回填;剥离的表土存放于临时堆土区后用于后期绿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 (略) 政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5)生态 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对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进行复垦复绿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废水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运营期盛石一级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掏,不外排;盛石二级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掏,不外排。 (2)废气 工程营运期不新增废气污染源,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营期噪声影响为泵站输水灌溉工作时产生的水泵噪声,间歇式发生在每年的灌溉期4~9月。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泵机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减少振动产生噪声。泵房墙体使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泵站运行期间要关闭门窗。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拦污栅渣将其水分沥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泵站和水闸定期有专业检测单位检修和维护保养,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桶以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由专业检修单位带走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储存危险废物。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盛石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盛石一、二级站更新改造,拆除重建6台机泵共计580kW,灌区渠道范围内护坡1.59km、改建矩形渠1.1km、清淤1.52km,新建、重建、改建渠系建筑物(涵闸、桥梁等)共36座,新建量水设施2套,改建、重建机耕桥4座,增建信息化及管护设施等。 项 (略) (略) 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镇。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5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立项备案,项目编码:2209-*-04-0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不外排;污泥干化区废水经絮凝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道。 (2)废气 扬尘: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落实《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中施工要求,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措施,车辆进行冲洗;对施工场地硬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燃油废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恶臭:选择在非灌溉期、冬季清淤,必要时喷洒除臭剂或设置苦布遮盖。 (3)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采用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减少交通噪声,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河道淤泥在弃土区内污泥干化区晾晒后,用于景观覆土;本项目土方开挖弃渣运至弃土区内,用于后期回填;剥离的表土存放于临时堆土区后用于后期绿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 (略) 政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5)生态 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对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进行复垦复绿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废水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运营期盛石一级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掏,不外排;盛石二级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掏,不外排。 (2)废气 工程营运期不新增废气污染源,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营期噪声影响为泵站输水灌溉工作时产生的水泵噪声,间歇式发生在每年的灌溉期4~9月。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泵机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减少振动产生噪声。泵房墙体使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泵站运行期间要关闭门窗。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拦污栅渣将其水分沥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泵站和水闸定期有专业检测单位检修和维护保养,检修和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桶以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由专业检修单位带走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储存危险废物。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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